中评社北京2月11日电(作者汪毅夫)戴国煇教授是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如陈孔立教授所说:“我认为他不仅是一位历史学家,他的研究涉及历史学、文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即涉及人文社会科学的多个学科”。在语言学方面,《戴国煇讲台湾》之《台湾与台湾人》《与日本人的对话》,提出“在台湾的语言问题”,并有相当精彩的论述。
例如,关于“台湾话”。戴教授通过对话,尖鋭地指出:“台独派”的一伙简直无理取闹,用客家话、或北京话讲话都会遭到他们的“大声喝叱”:“用台湾话(指闽南话)讲吧”。“台湾话!台湾话!到底我们的客家话算不算台湾话呢?还有高山族的语言又算是什么呢?”在另一段对话里,戴教授“从逻辑上”驳斥了“中国的标准语”剥夺了“台湾人的语言”、“台湾话不是中国话”的“台独”言论。
又如,关于闽南语、客家话与台湾社会的“闽、粤分类”。戴教授用“乡帮”来指称台湾社会里福建人与广东人的分类组合,又指出在“闽、粤分类”的背后有一个“操闽南语”的闽南人与说客家话的客家人的汉族民系的分类组合,幷且报告了“客家底”(指原来为客家,但已不会讲或不大讲客家话的人)和“福佬底”(指住客家村镇的福佬人〈汪按,即闽南人〉,从语言到风俗习惯都客家化了的人)的社会现象。戴教授说:“台湾人之98%为汉民族,其大多数操闽南语(福建南部之语言)与客家语,乃自福建、广东省移民者之子孙”,以此为证,指“台湾民族论”为“极端牵强胡扯之谬论”。
又如,关于光复初期台湾的国语运动。戴教授说:“我对于国民党来到台湾,想评价他们做得很好的,反倒是普及北京官话。目前,全中国的标准语、北京话最普及的地方,大概是台湾”,又说:“战后,国民党早就普及‘国语’(中国的标准语),藉以取代日语。日本的研究者,有人认为国民党的北京话普及运动,可说是剥夺台湾人的语言。但事实上,台湾汉族所说的语言也属于中国方言,香港,广东,福建等地也在使用。方言和今天中国所谓普通话的关系,和台湾汉族的语言与台湾的北京话(台湾称为‘国语’)的关系其实并无不同”。在事实上,光复初期台湾的国语运动,取的是“复员台湾方言”,从方言同国语的对照来学习国语的方向和方法,同“剥夺了台湾人的语言”无关。
又如,关于“国语”和“普通话”。戴教授对1950年代中国大陆的语言文字改革有深刻的瞭解和理解。“国语”和“普通话”是共同语的两种“说法”,他对此的理解是:“(普通话)并不是中国共产党的专门用语。我们想关注的,是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使用‘国语’的表现方式,这当然是出于对地方文化及少数民族的政策问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明白,中国是复合民族,不可以抹杀地方文化的特殊性。因此,使用‘普通话’之说,用比较和缓的方式来维持连带关系,而不用‘国语’这样的形式,从上而下规范,这是我们的理解”。信哉是言也!大陆地区确定以“普通话”为共同语之名,乃是出于如下考量:“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共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全国人口总数的94%左右。国家实行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政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里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后历次宪法都明确重申:‘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在国际活动中,汉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语言,过去叫‘国语’。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强调民族平等、语言平等的政策,为了避免‘国语’这个名称引起国内少数民族的误解(以为国家只推行汉语而轻视或歧视少数民族语言),所以在 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经过研究讨论,决定将规范的现代汉语(同时也是中国各民族间的族际共通话)定名为‘普通话’,并确定了普通话的定义和标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的现代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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