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教学法是基于系统的圣经认识论而构建的教导体系,包括神学的教学宗旨、神学科目设置、学习要求和成果评价体系等等。
一、以经解经神学教学法
以经解经神学教学法是与“以经解经”的圣经认识论相配套的教学法。传统互补解经的神学研究和教育体制片面追求“学术差异性”。因着认识论的更新,神学的教学法也必然会产生与之相应的更新。
(一)神学教学宗旨的更新
箴4:25 你的眼目要向前正看,你的眼睛(原文作“皮”)当向前直观。
林后1:19因为我和西拉并提摩太,在你们中间所传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总没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1:20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借着他也都是实在的(“实在”原文作“阿们”),叫神因我们得荣耀。
以经解经神学教学的宗旨是“神学为生命、为教会,求真不求新”。这一教学宗旨坚持:
有所不为:不追求“故作惊人之语”的学术差异性,不求“成名成家”对学历的无限追求,不走对“神学之树”之“树枝”和“树叶”的“穷尽法汇编”甚至“虚拟创新”的道路。
有所必为:着眼于基要真理即“神学之树”的“树根”和“树干”,注重圣经真理学习和生命成长实践的合一,追求真理的合一和造就教会的根本目的。
(二)神学教学组织的更新
在传统互补解经的神学研究和教育体制中,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实践神学三者的研究、教导和学习实际上是分裂的。以经解经的神学教育坚持“圣经的充足性”和“唯独圣经、以经解经”,建立真理合一、恩赐分工、团队合作的教师队伍,让神学的研究和教导成为一个各尽其职、但可以彼此紧密衔接的拼图,幷且实践在以经解经神学科目设置规划之中。
1.以经解经神学体系设置
(1)按研究对象和目的,有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实践神学
①圣经神学,是对圣经某一经卷如《罗马书》、《约翰福音》或某段经文的“看见、知道、思想、明白”。圣经神学重在研究圣经某一经卷的原文文本的字义本身,继而通过经卷的背景、作者和受书人所处的境况等等方面的研究,对该卷经文的主题和每节经文的启示进行合宜的解释,并从中增加对神的认识。
圣经神学对每一经卷认识的成果是构建系统神学的基础。
②系统神学,是针对某个神学主题如人论、救恩论等,对整本圣经相关经文所作的系统性的观察、归纳和解释,以至于对该主题可以透过整本圣经融会贯通地“看见、知道、思想、明白”神的启示。
系统神学是在圣经神学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严谨有序地把圣经中关于某个主题的所有经文汇集、整理而作出的系统化的神学阐述。而系统神学的成果又会反哺圣经神学,使之有更准确的理解,使二者形成良性的解经循环(hermeneutical spiral)。
③实践神学,是关于如何将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的成果,运用在当代教会教牧和信徒生活、工作实践中的思考和研究。是用圣经启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具体指导教会教导、牧养、团契、宣教和信徒个人的灵修以及社会生活,包括讲道学、婚姻与家庭关系、工作中的主仆关系等等圣经辅导课程。实践神学是圣经神学、系统神学的目的。
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实践神学的划分,只是便于我们在学习圣经时选取不同的切入点,对信徒的生命而言,三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若把神学体系比作一个建筑,圣经神学好像这建筑每一个地基桩柱的细节,系统神学好像这建筑的整体蓝图和筋骨结构,实践神学好像这建筑应发挥的实际功能。这三个方面都是对同一个建筑实体从不同角度所作的描述,涵义有所分别、实体却不可分割。
(2)按认识的进程设置,有圣经认识论序列、圣经存有论序列、教牧实践论序列
①认识论序列
包括“以经解经的神学认识进路(神学治学法)”、“圣经论”、“圣经语言学——希伯来文希腊文”、“释经学”等等。这些课程,帮助我们的学习有一个认识上的正确的起点和方法。
②世界观(存有论)序列
包括圣经各经卷(如《马太福音》、《罗马书》等)原文释经即圣经神学;属灵主体论(如《三一神论(含圣父论、圣子论、圣灵论)》、《天使论(含魔鬼论)》、《人论(含罪论)》;属灵主体关系论(如《神义论》、《救恩论》、《教会论》、《末世论》等)。
③教牧实践论序列
包括《敬拜学》、《教牧伦理》、《讲道学》、《灵程学》、《圣经辅导学》等等。
2.以经解经神学学习科目设置及其内在联系
以经解经的神学学习,在课程设计的时候,就把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实践神学的不同科目按照神话语启示的内在逻辑关系,有目的地作统一的编组,使不同课程之间形成彼此有机配合、良好协同的互助效应,从而可以帮助学习者走直路,极大地提高学习效率。
典型的科目设置是每年四个学期、每个学期三门课程编为一组:一门圣经神学科目,作基于原文释经基础上的圣经文本学习;一门与该圣经神学科目密切相关的系统神学科目(当几个系统神学科目彼此密不可分时,编排在一组学习,如“人论与救恩论”和“神义论”,以便于学习者系统性地掌握);一门与上述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密切相关的实践神学科目。
以《罗马书1-8章》和《人论与救恩论》、《神义论》课程的组合予以说明:
《罗马书》的中心神学是“因信称义”的真理(罗1:16-17),这部分内容主要集中在《罗马书》1-8章当中。
罗1:18-2:24启示了人的有过错之罪(本罪),罗5:12 -14启示了人的无过错之罪(原罪),人的罪的影响导致了“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这是“人论”的重要内容。
因着罪的境况,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8:3a),所以神施行救恩的方法是,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b)。惟其如此,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3:27)。这是“救恩论”的重要内容。
而耶稣基督的救恩,使人得以因信称义,更显明瞭神的义:罗3: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即神的救恩,是神的义最无可辩驳的彰显和证明,这是“神义论”的根基性启示。
这样编组,使《罗马书1-8章》圣经神学的学习成果,直接成为系统神学《人论与救恩论》和《神义论》的基础,能够极大提高学习的效率。同时这也意味着打破过往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实践神学之间彼此割裂的局面,在教研阶段就为真理的合一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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