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圣经的认识可以有不同的角度
从文学性角度来说,圣经由旧约39卷和新约27卷共66卷经卷汇编而成,作者超过40位,旧约使用的语言是希伯来文,新约使用的语言是希腊文。
从社会学角度来说,圣经旧约是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不同程度上承认的经典,对新约不同的看法区分了三大宗教。
以上两种角度与信仰无关。任何人都可以从这两个角度去阅读和诠释圣经。
从神学性角度而言,是从神学即基督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待圣经。对基督徒而言,圣经不光是文学或文化,而是神启示的记载。我们基督徒相信整本圣经是神的默示,圣经的目的是为了使人认识神而得着永生,圣经在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以经解经”神学体系圣经观与“互补解经”神学体系圣经观的差异
在前面“神学的认识进路”部分当中,我们已经对“互补解经”和“以经解经”作了介绍。这两种不同的神学进路,在神学的起点——神学所依据的材料是什么,即圣经观的首要问题——就已经走上殊途。
(一)“互补解经”的圣经观
“互补解经”的圣经观可以与“以经解经”的圣经观一样主张圣经的无误论和权威性,但实际上却同时使用圣经以外的材料,其结果必然否认圣经的充足性,也就在实质上推翻了圣经的权威性,而丧失了对圣经真理絶对性的把握。由此而建立的神学系统,看似百花齐放、多样性“新观”倍出,然而却可能是没有永恒价值的虚假繁荣。
(二)“以经解经”的圣经观
“以经解经”的圣经观对圣经权威性的认识,是坚持圣经的无误论,同时也坚持圣经启示的充足性,主张唯独建基于圣经经文本身所启示的认识论、存有论和方法论,实现对同一本圣经有相同的解释,并以此来建立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和教牧实践神学。
(三)两种圣经观区别的要害在于对圣经充足性的认识
互补解经虽然表面上同样接受圣经权威性宣告,但是实际上却否认了圣经的充足性,进而实质推翻了圣经的权威性。以经解经则认为,圣经的权威性必须以承认圣经的充足性为前提,否则就不能真正站立得稳。
(四)对上帝真确整全的认识,唯独从圣经而来
以经解经圣经论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在神学认识的第一个环节——“看见”上首先把好关,清楚地改变传统基督教神学互补解经的神学治学法及相应的释经方法和系统神学传统。坚持对上帝真确整全的认识,唯独从圣经而来,神学要唯独建基于圣经启示本身。否则,各种圣经以外的“看见”必然会影响人的“知道、思想、明白”。
赛41:18 我要在净光的高处开江河,在谷中开泉源;我要使沙漠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涌泉。41:19 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野橄榄树;我在沙漠要把松树、杉树,并黄杨树一同栽植;41:20 好叫人看见、知道、思想、明白,这是耶和华的手所作的,是以色列的圣者所造的。
约5:39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西1:9 因此,我们自从听见的日子,也就为你们不住地祷告祈求,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
约17:3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幷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以经解经的圣经论是以经解经的系统神学,乃至整个以经解经神学体系的基础。因为只有对圣经本身有正确的认识,才能够在唯独圣经原意的根基上,建立对神的启示的系统认识。
林前12:15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12:16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
林前12:15-16节表明,对一个已经重生得救的信徒,即使自己对肢体有某些错误的认识,也不会改变得救和同为一体的属灵事实。但是,错误的神学观可能会影响教会的教牧实践,使弟兄姊妹的属灵生命成长中遇见不应有的拦阻。因此,我们仍然需要按照唯独以经解经的原则来建立神学。用以经解经的方法对传统神学进行鉴别,将其中所包含着的一些受圣经以外的希腊哲学影响所产生的观念分辨出来,幷且消除这些经外材料所产生的结论对整个神学体系造成的影响。
太15:9 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例如:我们来思考威斯敏斯特信条关于预定论的表述。
《威斯敏斯特信条》3.1神从亘古之前,即按其至圣至智的旨意,随己意命定一切将要发生的事,而且毫不改变;虽然如此,神并不是罪恶的创始者,祂也不侵犯所赋予受造物的意志,幷且不废除第二因的自由度或偶发性,这些反而为祂所确立。
3.3借着神的谕旨,为要彰显祂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预定得永生,也有些被注定入永死。
这些表述与以下经文的启示之间有较明显的矛盾:
提前2:4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
耶7:30耶和华说:“犹大人行我眼中看为恶的事,将可憎之物设立在称为我名下的殿中,污秽这殿。7:31他们在欣嫩子谷建筑陀斐特的邱坛,好在火中焚烧自己的儿女。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提前2:4和耶7:30-31让我们看到,神所愿意的“万人得救”事实上没有发生,而有些“不是神所吩咐、也不是神心所起的意”即不是神所预定的事情反而发生了。如果我们对这些经文客观启示的事实置若罔闻,反而宣告一切事情(自然包括“不是神所吩咐、也不是神心所起的意”的事情)都是神的预定,就与圣经本身的启示相矛盾。
出现上述矛盾的一个原因在于,初期基督教神学受希腊哲学影响,认为“完全”意味着“不变”,因此,完全的神必定没有时间性,也不会经历时空中与被造物之间关系的变化,所以很自然地走向絶对预定论。
絶对预定论表现在救恩论方面,自然会导致“双重预定论”,即上帝会预定一些人得救、一些人不得救,幷且会完全排除人真实的自由意志在救恩进程中的作用,亦即信心其实与人自己的思想并无关系;在圣经论方面,会导致一种“合法使神的旨意暗昧不明”的“奥秘论”:
威斯敏斯特信条3.5那被预定得生命的人……他们这样蒙拣选,仅是由于神白白的恩典和慈爱,并非由于祂预知他们有信心、善行或在两者之一有恒忍,也非由于他们身为受造者、另有任何蒙拣选的条件或理由,促使祂如此做;这一切都是要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3.7至于其余的人类,神随自己所喜悦的,按着祂那不能测度的旨意之计划,施行或扣住怜悯,为彰显祂掌管受造物全权之荣耀,祂就越过他们,幷且命定他们为自己的罪受羞辱,使祂荣耀的公正得着称赞。
6.1我们的始祖,因被撒旦的诡谲和试探所诱惑,吃了禁果而犯罪。神愿意为了祂自己的荣耀,根据祂的目的,按着祂智慧和圣洁的计划,就容许他们犯了这罪。
10.1凡神所预定得永生的人,而且只有这些人,神才乐意在祂所指定和悦纳的时候,借着祂的道与祂的灵,有效地呼召他们从自己的本性所在的罪恶和死亡的状态中,靠着耶稣基督,进入恩典和救恩……
10.3蒙拣选而殀折的婴儿,是借圣灵重生、靠基督得救的;圣灵何时、何处、以何法工作,皆随己意。所有其他被拣选的人,虽未能外在借着神道的传讲得蒙呼召,也都照样得救。
按照威斯敏斯特信条,人得救恩完全是神的预定,与人自己的自由意志没有关系。所以只要是蒙拣选的人,婴儿和未曾听见神道传讲的人都照样得救,即得救和他们本人对神的认识没有关系。至于上帝为何这样预定和拣选,则归因于无可置疑的“神的主权”。这样的宣告,对于救恩与神的主权的关系,尚可以逻辑自洽,然而,对于苦难和神的主权的关系则无法自圆其说,只得诉诸于“奥秘”。
威斯敏斯特的一个注释这样说:
“这个部分提出却没有尝试解释:1、罪行不仅是在上帝的许可之下,也处于上帝的引导与控制之下,上帝要实现祂自己的目的。(创50:20,徒2:23)2、上帝絶非罪恶的创始人或赞同者。因为人类智力的有限,我们无法将这两点完全协调起来。行动本身是从上帝而来,因为没有一项行动可在护理以外同时发生;但行动的罪恶却是完全从受造物本身而来。要解除所有的难点,来完整地阐明此深奥课题,超乎人类的能力。我们肯定的是,上帝影响受造物的所有行动,我们也同样肯定上帝絶非罪恶的创始者;我们所能讲的只能到此为止。”
而圣经已经宣告,耶稣基督已经将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奥秘显明瞭:
约17:8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幷且信你差了我来。
罗16:25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16:26 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借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
西2:2要叫他们的心得安慰,因爱心互相联络,以致丰丰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
另参见太13:11;约1:17-18,16:13,17:3 ;林前2:1-12;西1:25-26;来1:1-2;犹1:3;约壹1:1-3 。
这一切的经文都启示神救恩的奥秘已经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向圣徒显明瞭。因着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和死里复活,救恩的永生之道已经完全向世人启示,不再有人的悟性无法明瞭而影响我们产生得救信心的任何奥秘。
三、以经解经圣经论的定义
以经解经的圣经论,就是对整本圣经全部经卷中关于圣经自身启示的经文,所进行的汇总、思考、研究和系统阐述(包括圣经的来源、本质、特征、结构以及如何查考和应用等等主题)。
每个圣经的主题,包括圣经论本身在内,我们首先要整理圣经经文已有的启示,寻找出永恒指示性经文,在此基础上融汇处境指示性启示经文以及描述性经文,继而形成完全基于圣经、良性的“释经循环或者释经螺旋(hermeneutical spiral) ”,进一步建立起完整的圣经神学、系统神学、实践神学体系,即合乎整全圣经启示的系统知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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