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台湾经济是在较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再加上台湾经济本身是海岛经济等特点,所以在战后近40年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若干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目标、动力来源、经济体制、企业结构、所得分配等方面。对这些特征进行归纳与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全面而深入地认识这个时期台湾“经济奇迹”的内涵。
第一节 实现增长与稳定的双重目标
战后不少发展国家及地区,为了实现经济高速增长,都采取不断扩大投资——增加财政支出——大量举借外债这三个互相关联的办法,其结果往往造成政府财政赤字庞大,债务负担沉重,通货膨胀加剧,反而危害了整体经济的顺利发展。在另一方面,为了维持物价稳定,实行紧缩性财政金融政策,又往往得牺牲经济增长。总之,要同时达到经济增长与物价稳定这双重目标是较为困难的。以韩国为例,在其战后发展过程中的相当长一个时期里,为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不论是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都以刺激经济高增长为首要目标。结果因片面追求高增长,使总需求与总供给不平衡加剧,经济长期遭受通货膨胀的严重困扰。1965-1980年,韩国的GDP年均增长率达9.9%,但同期消费物价上涨率高达18.4%,可谓“高增长与高物价相伴”,其金融政策也具有明显的扩张性特征,1965-1980年,广义货币供给M2的年均增长率达35.5%。 1980年以后韩国才逐步控制通货膨胀的恶性发展。
台湾的情况则不同,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较快,1951年至1985年间,经济增长率平均达8.8%,不仅远高于美国、日本、西德等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增长水平,在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中也名列前茅。另一方面,台湾自1952年以后的大部分时间,并未因经济的迅速增长而危及物价的稳定。两次世界石油危机期间,台湾产生输入性的通货膨胀,曾使物价大幅上涨,但均较快就平抑了下来。
台湾经济发展之所以能基本兼顾增长与稳定,主要是由于台湾当局长期施行“稳定中求成长,成长中求稳定”的发展战略,在兼顾增长与稳定的原则下,又始终把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目标。
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面对财政赤字庞大、通货恶性膨胀、经济秩序混乱不堪的局面,台湾当局在财政上采取开源与节流的措施,整顿税收、开辟税源、出售“公产公物”,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较大幅度裁减行政机构及人员,紧缩财政支出。在金融方面采取币制改革、黄金储蓄及优利储蓄等办法,较有效地控制了货币供给。在努力控制通货与物价的同时,也重视经济增长目标。通过“土地改革”刺激农业生产发展,并以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赚取外汇,以进口工业原料及设备。工业方面,选择纺织、合板及家电等劳动密集型工业,适应岛内需要,替代进口。1952年至1960年台湾经济增长率年平均达7.6%,物价上涨率降至10%以下。
60年代台湾采取一系列财经政策及奬励措施,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出口大幅增加,平均每年经济增长超过10%,而物价上涨率仅为2.9%,达到稳定与增长的双重目标。
70年代以后,国际经济动荡不安,金融、粮食及能源危机接踵而至,台湾经济大受影响,难以继续兼顾经济的稳定与增长,台湾当局先是适度牺牲增长目标换取物价稳定,到70年代中期物价稳定时,则采取刺激景气恢复措施,加速经济增长。这时期台湾物价上涨率虽平均每年达10.0%,但经济增长率平均每年仍达8.4%。
80年代初期以后,台湾一方面贸易出超不断扩大,外汇储备急剧增加,另一方面投资与消费不足,供求关系日益不平衡,出现所谓“隐藏性通货膨胀”的压力。对此,台湾当局采取了降低关税、扩大进口、平衡贸易的措施,并放宽外汇管制,缓解外汇急增的压力,其“央行”也加紧各种回笼货币的操作,控制货币供给额。同时,当局大力鼓励各种投资活动,刺激岛内需求,努力扭转总体经济供需失衡的状态。由于加强宏观调控,加上国际市场物价相对稳定,整个80年代台湾的物价水平均相对平稳。
台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此重视通货与物价的管理,有其特殊历史背景与政治原因。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时期,为了应付庞大的军政支出,不惜大量举债、滥发通货,结果陷入以债养债、恶性通货膨胀的深渊,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因此,败退台湾后,为避免重蹈历史覆辙,当局对通货与物价问题特别敏感与谨慎。此外,海峡两岸长期对峙的严峻形势,也使台湾当局倍感台湾政治与社会稳定的重要,而政治社会稳定的基础就是经济稳定,经济稳定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货与物价稳定。
第二节 出口扩张是经济增长的引擎
台湾经济是海岛型经济,自然资源贫乏,内部市场狭小,如果不充分发展对外贸易,拓展海外市场,整体经济便难以发展。从实际情况来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台湾就逐步形成一个以轻纺工业为主体的加工出口经济体系,全部经济活动基本上围遶着“进口——加工——出口”这一公式进行,一面进口机器设备及原材料,一面出口加工成品,以其劳动附加价值作为收入来源。70年代台湾重点发展重化工业、80年代强调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工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主要目的也在于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价值,提高加工出口经济体系的层次。正是在不断推动出口扩张的基础上,台湾经济实现了“起飞”,并在相当长时间里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很显然,以海外市场为依托而实现经济增长是这个时期台湾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
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作为台湾经济迅速增长的动力,突出表现在,外贸尤其出口在总体经济中的地位迅速上升。20世纪60年代以前,台湾进出口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外贸依存度)基本在30%以下,其后不断提高,至1968年升至51.5%,超过生产总值的半数,70年代初便超过90%,80年代后甚至超过100%。其中,出口额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出口依存度)1960年时才11.2%,1966年超过20%,70年代初超过40%,从70年代末期起更高达50%以上。比较而言,台湾的外贸依存度低于作为世界贸易重要转口中心的新加坡和香港,但却高于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及地区。以1983年为例,台湾的外贸依存度为98.9%,韩国则为67.4%,日本为23.7%。总体上台湾外贸依存度是偏高的。
随着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扩张的迅速发展,出口日益成为台湾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1964年-1973年,台湾出口贸易年平均增长率29.7%;1974年-1979年,出口平均增长为23.9%;1980年-1989年,出口平均增长率降为14.3%。出口贸易的持续扩大,使得台湾总体经济的增长越来越依靠外部需求,这种状况发展至1986年表现得最为典型。1986年,外部净需求(商品及劳务输出减商品及劳务输入)占GNP的比率上升至21.7%,这一年台湾经济增长率为12.6%,其中外部需求对经济增长贡献7.4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所占比重高达58.73%,而同期内部需求对经济增长贡献仅5.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所占比重为41.27%。(参见表2-1)不过,自1987年起,随着台湾贸易顺差的逐渐缩小,外部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应减弱。
不断扩张出口,固然持续推动了台湾经济的增长,但是这种加工出口经济体系本身却有很大的局限性和脆弱性,有关这点将于后文再论。
表2-1 台湾经济增长来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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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民营双重所有制经济形式
作为生产关系,经济体制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国民党政权去台后,迫于形势的需要,逐步建立起“公营民营企业并举”的经济体制,从而为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一定有利条件,也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繁荣奠定了基础,这是台湾“经济奇迹”的一大特征。
一、公营资本垄断体制的形成及动摇
战后初期,在庞大的“日产”全面公营化的基础上,台湾形成了公营资本高度垄断的经济体制。1949年前后,部分国民党官僚资本随国民党政权撤台流入台湾,台湾的公营资本更形膨胀。20世纪50年代,在美援的扶植及种种政策的保障下,台湾当局巩固和发展了这种公营资本集中垄断的经济体制。这时期台湾公营资本发展十分迅速,其所经营的企事业规模庞大,资本雄厚,不仅垄断了台湾金融、公共事业及基础产业等经济要害部门,而且在整个经济结构中居于统治地位。在1951年至1958年各年工业生产中,公营企业所占比重高达50.0%至56.6%,民营企业则都在半数以下。而公营企业的投资额比例更远远超过民营企业。以1957年的情况来看,制造业的公民营企业投资额比例为51:49,若加上矿业与公共事业合计,此项比例则为70:30。
虽然,在特殊的历史政治背景下台湾形成幷发展了公营资本集中垄断的经济体制,但是几乎同时,这个体制自身的弊端及美国通过援助所施加的压力等因素已对这个体制形成不小的冲击。国民党政权撤台后,恢复和发展台湾经济是至关重要的任务,可是,控制整个经济命脉、占据各个经济领域的公营企业,却由于官僚主义、贪污浪费及腐败无能等弊端,经营效率低下,不但无法单独承担起重建台湾经济、保障财政收入的重任,反而成为当局财政及整个经济的沉重负担。此外,当时庞大的公营企业的设备投资及资金运转,得靠银行超额发行货币来支持,直接加剧了通货膨胀。1953年台湾主要金融机构对公营企业的贷款达新台币13.42亿元,占其贷款总额的67.1%。因此,除了整顿公营企业并使其企业化外,扶植民营企业,促进民间资本积累,已是一个必然趋势。与此同时,还有来自外部美国的压力。美国为了实行称霸全球的战略,1950年开始对台湾进行大量的军事援助与经济援助,并极力将台湾纳入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轨道。尽管美援主要投入台湾公营企业,以巩固国民党政权的统治地位,但为了打通美国民间资本进入台湾的道路,创造较好的投资环境,美国亦需要台湾培养更多的“自由企业”,鼓励“自由竞争”。这就迫使台湾当局逐步松动对民营企业的政策,使民间资本有一定发展扩大的空间。
二、民营企业的发展与双轨体制的建立
由于上述原因,20世纪50年代初期台湾民营企业较顺利地发展起来,公营资本集中垄断出现了初步的动摇。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是,公营的“四大公司”转变为民营。在1953年的土地改革中,台湾当局用“水泥”、“造纸”、“工矿”、“农林”这四个公营企业的股票偿还从地主征收来的土地的地价。这样,公营的“四大企业”转变成了民营企业,同时地主的资财变成了资本主义企业的资本,为台湾本地私人资本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尽管当时台湾当局主观上并不一定就想扶植民间资本成长,但至少在客观上起到这种作用,对此后民营工业的发展影响重大。至50年代末期,民间资本不仅在纺织、水泥、造纸方面迅速发展,而且在食品加工、塑胶、合板、平板玻璃等其他劳力密集型工业上大有展进。1959年民营企业在工业生产所占比重上升至51.3%,首次超过公营企业。
随着民间资本的不断扩大,公营资本集中垄断的经济体制日益成为束缚经济发展的桎梏。台湾资源有限,市场狭小,而公营资本又长期垄断着岛内资源,使岛内难以形成真正自由竞争的市场。所以,民间资本生存空间较小,进一步发展扩大受到严重限制。有关统计资料表明,50年代末民营制造业的生产设备利用率很低,在2593家制造厂商所生产的120种商品中,有54种是由开工不足50%的厂商生产的。客观形势的发展,要求台湾当局变革经济体制,让民营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50年代台湾经济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美援,而进入60年代后美援明显减少,且行将停止,台湾经济的发展面临着缺乏资金来源的紧迫问题。要想达到“自力而快速发展”的经济目标,鼓励民间储蓄、支持民间投资已成为必由之路。在此背景下,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诸如,外汇贸易改革、十九点财经改革、加速经济发展方案以及奬励投资条例等。这些措施与法令从各方面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积极发挥民间资本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特别是《奬励投资条例》,以经济特别立法方式,排除其他法令中不利于投资的规定,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与保证。该条例不但用税收减免、解决工业用地等优惠措施鼓励内外资本投资,还专门强调公营事业配合民营事业发展。凡此种种,无疑是对原有公营资本集中垄断的经济体制的极大挑战。民营企业因此蓬勃发展,在台湾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高,作为中下游产业及出口产业的主力军,承担起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力作用,台湾双轨的“公民营企业并举”的经济体制由此建立起来。
表2-2 公民营企业生产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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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民营企业生产分布情况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民营企业所占比重转而一直遥遥领先,1960年占52.1%,1965年升为58.7%,1970年72.3%,1975年81.2%,80年代以后都在80%以上。再看固定资本投资,60年代以后民间资本所占比重超过一半,1961年至1971年平均高达58.4%,1975年降至45.8%,1980年回升到51.1%,1985年57.0%。至于出口贸易方面,民营企业的地位更为重要。70年代初时,民营企业的出口已约占台湾出口总额的80%,而在台湾进口厂商中,民营中小企业所占的比重则高达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60-70年代民营集团企业的迅速发展,是民间资本经济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标志。1968年,营业额达新台币1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已超过100家,1971年达260多家,1973年则超过500家。1985年,台湾百大型集团企业资产总额已达新台币8473亿元;总营收达新台币7354亿元。
当然,台湾当局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建立公民营双重所有制经济形式,并不意味着公营资本愿意完全放弃原有的垄断特权,让民营企业在整个经济中占居主导地位。事实上,双轨式体制的建立,仅仅表明台湾当局在维护公营资本既得利益与利用民间资本推动经济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双轨式体制中,公营资本仍居领导地位,继续控制金融、能源、交通、电信及重化工业等独占性事业和基干产业,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公营企业的规模也日形庞大。尽管如此,以历史的视角来观察,台湾经济体制由公营集中垄断转换成双轨式的“公民营企业并举”,毕竟是一大进步。
台湾经济体制的转换,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环境,从而造就了20世纪60-70年代台湾经济发展与繁荣的局面。但其并非是一种完善的体制,从一开始就潜藏着严重的弊端。随着台湾经济的进一步发展,80年代以后,双轨体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台湾就面临对经济体制再次进行重大改革的艰巨任务了。
第四节 中小企业在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在战后台湾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长期居于主体地位,对经济的迅速发展与繁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尤其在扩大出口、增加就业、缩小所得分配差距等方面贡献突出。有人甚至因此将台湾经济称之为中小企业主导的经济。这与也属亚洲“四小龙”的韩国形成鲜明的对比,后者所走的是通过大财团带动经济发展的道路。
台湾的中小企业在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创业、初步发展阶段后,于60年代开始迅猛崛起,进而蓬勃发展。尽管随着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台湾当局关于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几经改变,如制造业方面,1967年规定为资产总值在新台币500元以下,常用雇员在100人以内者;1982年规定为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4000万元以下,资产总值不超过新台币1.2亿元者等,但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在台湾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却是没有改变。据台湾“主计处”《闽台地区工商普查报告》的统计资料,1961年,台湾中小企业数占台湾企业总数的99.57%,在中小企业就业的员工占台湾就业总数的64.28%;1971年,中小企业的家数、产值、员工的比例分别为98.96%、37.09%、52.52%;至1986年,这三项指标则分别为99.00%、34.46%、57.89%。显而易见,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促进台湾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力军是庞大的中小企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台湾中小企业在台湾出口扩张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据台湾“经济部中小企业处”的数据,1978年中小企业出口值为80.98亿美元,占当年台湾总出口值的63.8%;1980年中小企业出口值上升为128.76亿美元,所占比重提高为65.0%;1986年出口值为264.09亿美元,所占比重为66.4%。很明显,这个时期的台湾中小企业在台湾外销市场的表现远较大型企业出色,这是台湾中小企业的一个显着特点。
台湾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特征是如何形成的呢?有关背景原因复杂多样,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台湾当局长期以“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为经济建设的思想。国民党当局败退台湾后,仍以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为经济建设的指导原则。“民生主义”认为“私人经营之事业,每易流于垄断之弊”,因此主张“发达国家资本,节制私人资本”。在这种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台湾当局对公营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作了明确的划分:公营企业着重经营重化工业、防务工业及公共事业等基干产业,产品出路以岛内市场为主;民营企业则主要经营轻纺工业、服务业及贸易业等,产品出路以出口导向为主。这样划分虽然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但无疑限制了民营大企业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台湾曾打算以民营形态成立“中钢”与“中船”,后因种种原因又先后改制成公营公司。韩国的做法与台湾不同。韩国不仅通过金融、税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和保护政策,大力扶植大型民营企业,而且允许民间经营钢铁、造船、炼油等重化基干产业,并予以积极支持。
不过,台湾当局在所划分的经营范围内,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还是积极鼓励和扶植的,这是台湾中小企业发展较快的重要原因。在行政上,1967年公布《中小企业辅导准则》,逐步建立较完备的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在经济主管部门内设立专门主管、协调中小企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小企业处”。在财政措施上,通过《奬励投资条例》,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与出口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待遇,并通过实行高关税政策保护岛内幼小企业。在金融措施上,设立中小企业银行和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中小企业所需的外汇、信贷等服务。凡此种种,都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营造了较有利的环境。
第二,台湾发展劳力密集型出口工业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根据内外经济形势,台湾采取进口替代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食品、纺织、水泥等劳力密集型轻工业。这类行业所需技术不高,有少量资本便可以进行生产,而且投资回收期较短,很适合于小规模经营,于是大量的中小企业便应运而生。60、70年代,台湾随经济形势变化,改采出口扩张发展策略,但仍是以发展劳力密集型的加工工业为主。比50年代更有利中小企业发展的条件是,由于实行出口导向政策,使原来无力在岛内与受当局保护的公营企业或较大规模企业相竞争的中小企业,获得了广阔的海外市场,发展空间因而大为扩张,这有力地刺激了中小企业的蓬勃兴起。
第三,中国传统的创业、守业观念也是台湾形成庞大中小企业的重要因素。所谓“宁为鸡头,勿为牛后”的观念在台湾社会十分盛行,社会对于创业行为普遍持鼓励态度,因此青年人创业精神旺盛。而同时,受到家族观念的制约,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由个人或少数亲友集资创办,而排斥外来的“合作者”,因而在经营上多采各自为阵方式,不愿实行联合经营,共同发展。这也是台湾中小企业数量大、规模小的一个原因。
尽管中小企业在台湾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这种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经济形态已遭受严峻挑战。由于内外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迫使台湾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将经济结构由以劳力密集型工业为主转为以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为主,以便建立起新的经济增长机制。然而,中小企业受其先天弱点的制约,要提高企业资本技术密集程度困难重重,庞大的中小企业队伍的存在,已成为台湾经济进一步升级转型的一大难题。
第五节 所得分配相对平均
各国及地区发展经济的最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提高国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随着经济发展,所得分配往往日趋集中,从而造成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大多数发展经济学家也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收入分配从其经济发展初期开始便一直处于不平等分配的状态,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其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差距将不断趋于扩大。事实上,战后不少发展中国家及地区,要不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但伴随着贫富悬殊扩大,所谓增长与均衡相互排斥;要不则是增长较慢,贫富差距也扩大。墨西哥、巴西等作为战后拉丁美洲地区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及地区,就是在经济获得较快发展的同时,所得分配问题却趋于恶化,是增长与均衡无法兼顾的代表。战后台湾同样也存在增长与均衡这个矛盾,不过,总体而言,由于台湾当局一定程度上吸取了在大陆失败的教训,为缓和阶级矛盾,较重视推行“民生主义”的“均富”思想。于此背景下,在台湾经济发展过程的这个阶段,所得分配表现出相对平均化。
通常衡量收入分配平均程度有两个指标,一是五分位指标,一是基尼系数。所谓五分位指标,是指将收入家庭进行五等分,20%最高所得家庭的收入与20%最低所得家庭收入的比即是五分位指标,五分位指标倍数越小,表明贫富差距越小。1953年,台湾的五分位指标是16.52倍,所得分配情况与多数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差别不大。但1960年这个指标降为8.72倍,1964年又降到5.33倍,到1972年为4.99倍,1980年进一步降至4.17倍,所得分配呈现平均化趋势。(参见表2-3)。而韩国1976年与1980年五分位指标均为7.95倍。至于墨西哥1977年五分位指标是19.9倍;巴西1972年是33.3倍。
而所谓基尼系数,则是20世纪初由意大利统计学家基尼所提出的一种衡量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平均程度的指标,介于0与1之间,数值越大,表明收入差距越大,反之差距越小。当基尼系数等于0时,表明收入分配完全平均。由表2-3可见,台湾的基尼系数在60年代后趋于逐步下降,由50年代初的0.5580逐步下降到1980年的0.277。这与五分位指标趋势基本相同。比较而言,韩国的基尼系数1976年时为0.362,1980年时为0.39,比台湾高出许多。墨西哥1977年基尼系数是0.492,巴西1976年是0.59,又比韩国高。
不过,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环境的巨大改变,台湾的所得分配状况已转趋恶化,90年代后更呈加剧之势。
西方国家一般通过累进税制及社会福利制度等手段来改善所得分配状况,台湾当局在这些方面也作过努力,但成效并不如意。事实上这个时期对台湾改善所得分配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其一,早期的“土地改革”。由于实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将财富重新分配,为日后分配相对平均打下了一定基础,而当局优先发展农业的策略,则进一步促进农业部门家庭平均收入与非农业部门家庭平均收入之间差距的缩小。
其二,从20世纪60年代起蓬勃发展的劳力密集型出口工业,使台湾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较充分地解决了社会就业问题,以至社会贫富差距问题不那么突出。
其三,重视发展教育的政策,有助于收入公平分配。台湾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实施小学义务教育,普及小学教育。从1968年9月起对初中也实行义务教育,完成了普及初中教育的任务。这在提高台湾人力素质及劳动生产力的同时,也有助于社会所得分配的改善。有关这一部分内容在本书的中篇还将进一步深入论述。
表2-3 台湾收入分配指标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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