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重新洗牌,市场萎缩和衰退不可避免。各主要经济体纷纷意识到建立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性,全球产业竞争进入“链时代”,并形成了“欧洲—美洲—RCEP”三足鼎立之势。美国为了建立自己主导的产业链,对中国发起全面的技术封锁,采取“断网、断供、断货、断芯、断链”的“五断”限制措施,试图把中国高科技产业扼杀在摇篮中,将中国锁定在产业链低端的位置上,并推入“中等收入国家陷阱”,同时煽动台湾当局在经济上“脱陆入美”,在产业上与大陆“脱钩断链”。另一方面,2022年1月1日,世界上人口最多、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为低迷的世界经济发展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对两岸产业链合作发展有机遇也有挑战。一方面,RCEP有助于打破区域内“意大利面碗”的困局,促进各个国家和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亚太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部分扺消逆全球化和新冠疫情对亚太产业链发展的负面冲击,同时为两岸产业链合作创造了契机;另一方面,RCEP产生的贸易和投资的转移效应和创造效应将促进RCEP区域内的合作愈加紧密,同时对非成员的台湾地区产生排挤效应,对两岸产业链合作而言是较大的挑战。
一、RCEP框架下两岸产业链合作的发展格局
当今,新冠疫情仍旧肆虐全球,俄乌冲突加剧地缘政治动荡,逆全球化浪潮愈演愈烈,区域保护主义逐步抬头。而RCEP协议的启动无疑是市场的“稳定剂”和“定心丸”,也象征着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不可阻挡。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的博弈中,亚太产业链呈现出重构趋势,并逐级向东亚产业链和两岸产业链传导。两岸产业链是东亚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并通过嵌入东亚产业链融入亚太生产网络。厘清RCEP框架下的亚太、东亚以及两岸产业链合作的背景,对于进一步研究两岸产业链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亚太:RCEP推动亚太产业链的最大关联中心进一步从美国向中国转移
早在2000年,无论是从产业链的供给端,还是从产业链的需求端来说,美国都是亚太地区的中心。而中国的前向产业链关联排名第三,后向产业链关联排名第六。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WTO,逐渐成为“世界工厂”。经过20年发展,中国内需市场的潜力释放,被联合国认定为产业链条最完整的国家,制造业规模居世界首位。表1显示,2020年,中国与亚太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前向产业链关联和后向产业链关联均居首位,中心度远高于排名第二、三的国家和地区。RCEP协议生效以后,中国与日本以及日本和韩国之间达成了削减贸易壁垒的承诺,有助于加强中国与日本、韩国在机械设备、汽车制造、光电设备制造等高端制造产业链中的合作。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石油、化工和非金属矿物产品、金属产品、电器与机械等所在的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融合程度较高,RCEP协议无疑将加速这一趋势。此外,RCEP将加速中国与澳大利亚农业产业链的合作。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农牧业发达,经济发展严重依赖出口,对中国市场的依赖度较高,2021年分别有33.35%和23.87%的出口依赖中国市场。RCEP的签署进一步打破中澳和中新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农业产业链条的延伸。毋庸置疑,RCEP将推动亚太产业链的最大关联中心进一步从美国转移至中国。但是值得关注的是,虽然中国当前位于亚太地区产业链关联的中心,但在制造业技术水平、基础技术研发能力上仍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应凭藉现有的产业链关联优势,一方面在与亚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互动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打破“低端锁定”的局面;另一方面加强与亚太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产业分工协作,共同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二)东亚:RCEP促进东亚逐步呈现“中国引领、多级雁行”的产业分工模式
世界经济重心正逐步转至亚太地区,而东亚是亚太地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20世纪90年代,东亚形成了以日本为首的“日本—四小龙—四小虎—中国—东盟新四国”的“雁行模式”。此后,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并受到亚洲金融危机的沉重打击,东亚的“雁行模式”解体,迈进“后雁行模式”时期。2000年以后,中国产业链日趋完善,东南亚产业链基础日益增强,东亚生产网络体系出现变化,逐渐呈现“中国引领、多极雁行”的产业链分工模式。表1的数据显示,2020年,东亚前向产业链关联度排名前5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中国、马来西亚、韩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后向产业关联度排名前5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中国、柬埔寨、新加坡、老挝和泰国。不难看出,就产业关联而言,一方面,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东亚产业链发展的引领者;另一方面,东盟各国也在逐步提升自身的产业链关联程度,原因在于东盟凭藉丰富的劳动力等资源持续承接中日韩的产业转移。但是,就技术水平而言,日本和韩国对东亚产业分工仍具有较强的技术引领作用,“参与度高、位置度高”系其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基本特征,中国虽然有全世界最完整的产业链条,但是仍需从日本和韩国进口不少高精尖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RCEP的签署将加强东亚各经济体的经济合作,促进东亚形成更紧密的产业链分工关系,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向前发展。
(三)两岸:RCEP加速两岸“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产业链合作模式瓦解
在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下,两岸产业链出现局部重构,“三角贸易”的产业链合作逐渐瓦解,而RCEP协议的生效将加速这一趋势。一方面,RCEP为畅通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赋能,将吸引更多的台商布局大陆市场。从产业链密度来看,RCEP内各经济体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表2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20年,RCEP经济体的前向和后向产业链密度增加幅较大,均超过了亚太经济体,RCEP的签署将促进域内经济体之间的合作质量全面提升,同时有助于中国大陆加速产业链优化,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行稳致远,中国大陆内需市场潜力逐步释放,其消化自台湾地区进口或台商生产等产品的能力预计会更强,中国大陆台资企业的出口比重则会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两岸产业链与RCEP产业链将有更深层次的融合。不仅中国大陆与RCEP成员经济体有着紧密的经贸关系,台湾地区与RCEP成员经贸关系也十分密切,2021年台湾地区与RCEP经济体的贸易和投资比例分别为58.4%和62.3%。未来,随着RCEP区域内产业链关系更加紧密,台湾地区将通过融入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间接享受RCEP带来的红利,两岸产业链合作与RCEP区域产业链的依赖程度和融合程度都将逐渐增强。
二、RCEP框架下两岸产业链合作的机遇和挑战
RCEP为中国大陆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契机,而排除在RCEP之外的台湾地区,则更大程度地暴露在全球产业链重构的风险之下。台湾只有积极融入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促进两岸产业链的合作,才能有效缓解经济边缘化危机。但与此同时,两岸产业链合作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RCEP框架下两岸产业链合作机遇
一方面,RCEP为两岸产业链合作提供更具潜力的内需市场。RCEP协议有助于维护中国产业链的安全与稳定,是畅通中国内循环的基本前提。当前,在中美贸易摩擦激化、新冠疫情延宕以及乌克兰危机持续的复杂形势下,全球产业链频频受阻、断裂或重塑,中国也更进一步意识到保障自身产业链安全的重要意义。RCEP生效以来,中国与日韩和东盟等经济体的贸易逆势上涨,区域产业链的合作更加紧密牢固。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6月,中国与日韩之间的贸易总额高达36.1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3.45%,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总额为45.85亿美元,同比增长11.53%。RCEP区域内经济体更加深入嵌入到中国大陆产业链中,缓解了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对中国大陆产业链造成的压力,增强了中国大陆产业链的韧性,也为海峡两岸产业链合作提供了更富有潜力的内需市场。
实际上,随着大陆内外循环地位的转换,台商对大陆的投资动机也发生着变化。2008年以后,大陆内循环地位逐步上升,外循环地位逐步下降,内需市场的潜力逐步释放,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参与程度提高,内循环地位逐步上升。台商投资大陆不再着眼于廉价的劳动力和土地,更多地看重大陆完整的产业链,尤其是大陆广阔的内需市场。台湾当局经济主管部门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9年,投资动机为廉价劳动力的比重从26.72%下降到9.61%,投资动机为大陆市场潜力的比重从26.76%上升至32.32%。可见,随着大陆市场潜力的不断发挥,两岸经济合作的驱动机制表现为由外循环驱动向内外双循环驱动机制转变。随着RCEP协议的持续推进,大陆产业链更加稳固,对台商的吸引力更强,两岸产业链合作的空间也进一步增大。
另一方面,RCEP为两岸产业链合作拓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RCEP不仅有助于畅通中国大陆的内循环,还有助于提高中国大陆的对外开放水平,拓展国际大循环,延伸两岸产业链条。就贸易而言,RCEP协议生效当天,大批产品已经实现零关税。中国与东盟、澳新之间立即零关税的比例超过65%,与韩国相互立即零关税的比例达39%和50%,与日本相互立即零关税的比例分别为25%和57%,其他货物也将在十年内逐步实现零关税。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RCEP项下中国出口享受关税减让高达7.1亿元人民币,有效扩大了大陆与其他成员间的贸易往来。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在RCEP的负面清单方式、原产地累计等相关规则的推动下,中国与RCEP伙伴国保持密切的投资关系。商务部数据显示,2022年1—5月,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RCEP成员是中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经济体。RCEP经济体同样是台湾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柱以及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RCEP削减了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壁垒,有助于大陆发展更高水平的外循环,同时能够吸引更多的台商到大陆,为两岸产业链进一步合作拓展了国际空间。
(二)RCEP框架下两岸产业链合作面临的挑战
1.两岸产业链合作面临来自RCEP成员的竞争压力。长期以来,台湾地区与RCEP成员之间具有紧密的经贸关系。2021年,台湾地区对RCEP经济体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56%,对RCEP经济体的进口占其总进口的61%,对RCEP经济体的投资占其总投资的62%。RCEP生效以后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将对两岸产业链合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这絶非是积极寻求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可以替代的。目前,大陆对台湾的进口零关税比例为12.31%,平均关税为6.31%。根据RCEP框架的协议,中国大陆将分别对东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新西兰90.55%、90%、86.08%、86.07%、90.02%产品免除零关税,台湾地区产品进入中国大陆的关税优势将逐步减弱。RCEP协议生效后,两岸之间的贸易或将转移至RCEP其他成员,阻碍了两岸产业链合作。这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中日韩高端制造业产业链的发展对两岸高端制造业产业链造成威胁。日本和韩国的高端制造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基础,与台湾地区产业结构相似,是国际上的主要竞争对手。RCEP签署后,中日和日韩之间的贸易壁垒被打破,合作层次进一步提升,使得台湾地区与日韩在中国大陆市场竞争时处于劣势。二是中国大陆与东盟低端产业链的发展阻碍了两岸低端产业链合作。近年来,东盟制造业呈现出“低端强、高端弱”的发展趋势,对美国、日本、台湾地区、德国的市场依赖性下降,对中国大陆、韩国、越南、泰国的市场依赖性上升,逐步与中国大陆形成垂直产业分工模式。RCEP生效以后,东盟在低端制造业将享受到更低的关税待遇,这将阻碍两岸低端产业链合作。
2.两岸不同产业链合作受RCEP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中国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2017至2021年间,大陆进口台湾产品主要集中在电机、电器设备及其零件等产品(HS85),占比高达66.77%;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零件(HS84),占比为8.94%;光学、照相、电影、检验等产品(HS90),占比为7.87%;塑料及其制品(HS39),占比为4.75%;有机化学品(HS29),占比为2.78%;这5类产品共占大陆从台湾进口比重的91.15%。除此之外,大陆也从台湾进口铜及其制品、玻璃及其制品、钢铁等等。大陆从台湾进口产品关税税率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两岸相关产业链合作。一方面,大陆从台湾进口比重最大的第85章产品受RCEP的影响相对有限。根据1997年生效的《信息技术协定》和2016年生效的《信息技术协定》扩大产品范围谈判,台湾主要出口至大陆的IC、DRAM、CPU等电子通信产品基本实现了零关税;另一方面,大陆从台湾进口关税竞争力较弱的产品将受到较大的影响。以中国大陆从台湾地区进口面板及相关材料(HS9013、HS9001、HS9002)为例,中国大陆从台湾地区进口上述产品的平均关税水平为3.8%,第一年降税以后从东盟进口同样产品的关税税率为2.6%。再以有机化学品(HS2902、HS2905、HS2901)为例,中国大陆从台湾地区进口的平均税率为5.7%,第一年降税后从日本、韩国和东盟进口的平均税率分别为3.5%、1.4%和1%。类似的产品还包括石化、纺织、单车、玻璃、汽车零部件等。两岸在上述产业链的合作也可能受较大冲击。
3.两岸产业链合作从长期来看可能受到更大的负面影响。RCEP各缔约方承诺分阶段降低关税,包括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以及例外商品。表3的数据显示,RCEP生效第一年,中国对东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降税比例分别为67.96%、65.87%和66.20%,对日本和韩国的降税比例则为24.89%和38.6%。RCEP生效20年后,中国对各缔约方的免税比例接近最终降税目标,这意味着RCEP协议对两岸产业链的短期影响相对较小,长期的影响更大。
以日本为例,RCEP生效立即降为零关税的产品比例为25%,包括部分水产品、矿产品、化工品、纺织服装机械产品和电器产品等等,过渡期降为零关税的产品比例为61%,涵盖范围拓展至部分禽肉、水产品、果蔬、食品、化工品、塑料及橡胶制品、纺织服装、金属及其制品、机械产品电器设备、车辆及运输设备、光学医疗设备等等。再如,中国对韩国关税立即降为零的比例为38.6%,主要产品为水产品、航空煤油和部分燃料油、木浆、部分矿产品、部分纺织原料、电子电器产品、航空器、药品等,过渡期关税降为零的比例为47.4%,主要包括坚果部分果蔬、化工品、日用品、部分纺织品和衣着附件、液晶显示板和精密仪器等等。除日本和韩国以外,中国对RCEP其他缔约方同样采取分阶段降税的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RCEP成员间降税力度逐渐加强、降税产品覆盖面更广,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将持续增强,在长期对两岸产业链合作将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RCEP框架下两岸产业链合作的路径选择
随着RCEP协议的生效,两岸产业链在长期将面临来自RCEP成员在光学、石化、纺织、玻璃等行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原本“三角贸易”的产业链合作模式也将逐步瓦解,台湾在区域经济合作面上临进一步被边缘化的局面。当前,融入大陆“双循环”发展格局是台湾对冲RCEP协议带来的风险的最佳选择。大陆应利用RCEP协议在区域内降低交易成本、享受关税优惠等政策,延续“以惠促融”的思想,持续吸引台商加入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强两岸产业链合作。
(一)以RCEP为契机吸引更多台商投资大陆
长期以来,大陆是台商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一大目的地。尤其是近年来,大陆内需市场潜力和产业链优势逐步释放,吸引了众多台商来陆投资,截至2021年底,台商投资大陆项目123781个,实际投资额713.4亿美元。RCEP协议的关税减让、原产地累计规则、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等政策促进RCEP域内的投资环境更加优化,大陆对台商的吸引力逐步增强。各省市应通过提升开放水平,进一步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落实落细惠台政策,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鼓励台商扩大投资,与台商充分共享大陆经济发展红利,发挥台资企业在两岸产业链合作中的枢纽功能,优化台商在陆产业布局。
(二)以RCEP为契机引导台商嵌入本土产业链
RCEP协议生效以后,大陆产业链体系将得到巩固和加强,不仅要吸引台商来陆投资,还应该进一步引导台商嵌入本土产业链,充分利用原产地累计等规则,享受RCEP优惠政策。一是促进两岸贸易形态从加工贸易向一般贸易转变。就货物贸易而言,两岸以加工贸易为主,形成了“台湾接单、大陆生产、欧美销售”的贸易循环格局,具有“飞地经济”的属性。相对而言,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本土“根植性”较高,与本土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前后向联系更加紧密。商务部台港澳司的数据显示,从2017年至2021年,大陆自台湾进口中的加工贸易进口所占比重从48.28%下降至40.93%,一般贸易进口从5.58%提高至35.96%,表明两岸一般贸易发展趋势向好,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大陆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激励两岸一般贸易的发展,提升台商在大陆内循环中的嵌入程度。二是助力台资企业延伸在大陆产业链的长度,提升供应链配套能力,鼓励台商拓展大陆市场,进一步强链补链延链,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一方面,鼓励大陆台资企业采购“在地化”,拓展其与大陆上游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供应的合作;另一方面,也要拓展大陆台资企业与大陆下游采购商之间的产业链,实现销售的“在地化”,通过延伸在陆产业链的方式打破台商产业集群的内部封闭性。
(三)以RCEP为契机促进两岸优势产业合作
RCEP为两岸产业链合作创造了契机,大陆应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围遶台湾集成电路、石化、精密机械等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合作。一是要加强两岸电子信息产业链合作。电子信息产业不仅是岛内第一大产业,还是两岸产业链合作最重要的领域之一,2021年大陆进口台湾电子信息产品(HS85)的比重高达70%,台商在电子零组件、电脑、电子产品及光学制品制造业的投资比例高达48.7%。与其他产品相比,中国大陆进口台湾地区电子信息产品具有一定的关税优势,与RCEP区域内的日本和韩国相比仍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应进一步鼓励台商积极融入大陆电子信息产业品牌价值链的构建,构建新形势下两岸电子信息合作平台与机制,以创新驱动两岸信息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要重视两岸之间面临关税挑战的产业。RCEP协议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使得石化、纺织、单车、玻璃、汽车零组件等岛内优势产业受到冲击,各省市应在吸引台资时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需求,围遶上述产业实施产业布局,重点引进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打造产业集群,促进两岸产业链融合发展。
(四)以RCEP为契机打造两岸共同市场
两岸共同市场作为大陆重要的对台政策主张,兼具两岸特色和共同市场的一般特点,是货物、资本、技术、劳动力等产品和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通、对外关税统一的市场。两岸共同市场能够调动生产要素的内生积极性,加强两岸经济社会交流和融合发展。首先,两岸资本、货物和人员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将极大地促进两岸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强两岸经济联结,动员台商有序嵌入大陆产业链体系,围遶产业链和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促进两岸贸易向更深层次发展,提升台商参与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广度和深度,进而助力在陆台商能够享受关税优惠政策、原产地累计规则等RCEP红利。其次,两岸共同市场将带动两岸劳动力和人才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两岸共同享受在RCEP区域内开展服务贸易规则,提升两岸服务业分工层次,促进两岸服务贸易产业链的合作。最后,两岸共同市场有助于两岸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新兴产业在RCEP区域内的发展。RCEP协议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分别制定了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的规则,其中RCEP的知识产权章是RCEP篇幅最长、内容最详尽的一部分,也是大陆迄今为止对外签订的内容最为广泛的知识产权规则。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有助于两岸利用RCEP协议加强新兴市场产业合作,进一步提升两岸产业链合作的层次。
(五)以RCEP为契机提升两岸产业链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地位
众所周知,两岸共同市场嵌套在全球市场中,两岸产业链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发展离不开全球生产网络。RCEP协议开放水平更高、涉及范围与承诺范围更广、包容性更强,有利于缔约各方互利互惠,构建紧密的产业链网络,同时也为提升两岸产业链地位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两岸应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依赖自身优势,加强两岸优势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合作,促进两岸产业链转型升级。不仅要引导台商融入大陆内循环,还要鼓励台商融入大陆外循环,使得内外循环更好联通,以更高水平的外循环为内循环提供动力和支持,打造新的国际竞争优势,争取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发展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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