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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大陆同胞幸福感外部影响因素的研究现状

  学者邢占军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幸福感进行剖析:第一是满意感。这是幸福感最基本的体验,要瞭解一个人是否感到幸福,首先要瞭解他对生活和社会是否感到满意。第二是快乐感。一个幸福的人一般都会是一个快乐的人。快乐是一种积极愉快的情绪,它可以进行积极的自我调节和及时地化解消极情绪。最后是价值感。一个人对自身价值的主观感受是个体幸福的体现,也是积极采取行动、实现自我的力量源泉。三者之间层层递进不断升华,对个体和社会的发展十分重要。由此可见,幸福感是一个系统性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个人对自身生活及环境的满意度的评价,还包括人生价值和自我潜能的实现,也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贡献。

  目前国内外学者已从主、客观方面证实了大量影响幸福感的因素,如:人格、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支持、自尊等,在客观因素方面,研究者多关注经济收入、政治因素、文化因素和社会支持等对幸福感的影响。本书根据过往的相关文献和书籍,进而着重对这4个客观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

  一、经济因素与幸福感

  经济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大量研究表明,收入和财富是决定人们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经济因素是通往幸福之路的桥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前提,生存需要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要,人类只有在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才能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因此,经济发展是提升幸福感的物质基础。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按照从低到高的层次可分为五种需求:生理需求、安全需要、归属感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与自我实现的需求。人的需求是从低到高不断变化发展的,低一层次的需求满足后往往会继续追求下一个更高层次的需要。因此,幸福首先是对生理需要和生存安全需要等基本物质性需要的满足。发展经济学认为,社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要提升国民的幸福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人民基本生活的满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大力发展经济才会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物质财富,而更多的商品和服务的满足,才会让国民更具幸福感。

  (1)收入水平

  关于经济收入如何影响主观幸福感,目前研究者并没有达成一致。国外大量研究将收入转化其对数形式计算(利用曲线作用可表现经济收入对幸福感影响的边际递减效应)收入与幸福感的关系。有研究表明,在给定时间内的国家水平和个人水平,收入和幸福都呈正相关,且个人或国家水平的生活满意度随收入变化的梯度大致相同;公民的生活满意度也通常随国家经济水平的增长而提升,经济增长越多的国家生活满意度提升也越多。这些结论表明了絶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主观幸福感水平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升。但在发达国家,国民收入的变化和幸福水平的变化之间并非总是呈正相关,一旦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人均国民收入总体上的增加并不定转化为主观幸福感的大幅度增加。以上结论的差异除了与样本量和测量方法的不同有关外,也可能因为作为衡量国家收入水平的GDP并不一定能转化为家庭财富的平均水平。

  国内外研究也表明,相对收入和收入分配不平等对幸福感有实质性的重要作用,它们解释了收入和幸福感之间的很多联系,可能因为人们往往拿自己的现有情形与周围人相比较,而生活满意度并没有絶对量上的标准。总之,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主观幸福感,但主观幸福感与收入之间并非呈简单的关系,收入可通过目标、社会比较、适应与压力、周围环境等多种中介变量对主观幸福感产生影响。总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两岸同胞的收入水平是成上升趋势的。

  (2)就业状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民生的状况又直接影响同胞的幸福程度。通过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调查研究表明,失业者的主观幸福感程度相对来讲通常要更低一些,幷且更加容易陷入沮丧的情绪中。这是因为失业不仅仅是失业者自己的不幸,而且还影响着失业者身边亲人的情绪使他们也感到不幸。奥肯定律揭示了失业率与潜在GDP增长率之间的反方向变动关系。不仅当前的失业率会影响到人们的主观幸福感程度,曾经的失业经历也可能对幸福感决定具有“伤疤效应”;失业的持续时间、失业者的个人特征等都可能影响到主观幸福感程度。通过失业对主观幸福感的分析可以得出,失业所造成的非货币损失要远远大于其货币损失。对于就业者来说,就业的薪酬、稳定性、行业以及与领导的关系,工作环境等等都会对就业者的幸福程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有关调查结果显示,中国职场人士整体工作幸福指数处于中等偏下状态,而且在工作中负面情绪体验比较多,包括受到威胁、担惊受怕、愤怒、气馁、痛苦等。当前,中国经济受疫情影响,许多小企业在经历一个“寒冬”时期,大家就业情况不景气,普遍幸福感较低。

  二、政治因素与幸福感

  幸福感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合力,而“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政治因素在提升幸福感中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人们的幸福水平受其生活的政治环境的影响,这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那段时期表现尤为突出。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人民当家作主时代的到来广大劳动人民备受鼓舞,纷纷投身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大潮中,至今仍有不少人怀念那样的时代,认为当时的生活极其幸福,是一个“路不拾遗、尊重劳动、人人利他”的幸福时代。在百废待兴、物质匮乏的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的幸福感如此之强,则主要来自于同胞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满意和对人民政府的信心。政治制度影响国民幸福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对提升幸福感具有积极意义,不公平的制度则会对幸福感的提升产生消极影响。当人们认为自己被对待的方式是公平合理时,他们就会体验到更多的幸福,在政治学里,这不但包括结果的公平,更包括程序的公正即在政治过程中的公平对待。相反,不公平的制度体系不仅会影响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更会影响到一个人对政治环境的评估,这种不满意度极大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第二,同胞享有广泛的民主参与权对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研究表明,参与权指数对幸福感知具有重要的统计意义。政治参与权赋予公民对政治决策更多的参与权,政策制定和政府活动的开展更加符合广大同胞的意愿,直接的民主参与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国民的幸福水平。第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提升幸福感。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保障了同胞的基本物质需要,而且还提供了同胞所需的心理安全感。

  三、文化因素与幸福感

  (1)文化环境

  Hofstede认为文化不是一种个体特征,而是一个环境中具有相同的教育和生活经验的许多人所共有的心理程序。他将文化差异最终修订为5个文化维度:权力距离、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不确定性规避、男性化与女性化倾向、长期导向与短期导向。有学者采用Hofstede的文化维度量表和施瓦茨的价值观量表的相关研究表明,高生活满意度与个人主义、精神自由和情感自由、平等主义呈正相关,而低生活满意度与权力距离、不确定规避、男性化倾向、保守主义、等级制度相关。这些相关性表明,高度崇尚平等和个人自由的透明、公平的文化环境有利于人们保持高生活满意度。有研究探讨澳大利亚华人主观幸福感的差异是否可归因于中国文化影响产生的文化反应偏差,结果显示,文化反应偏差影响从高到低依次为中国香港人、澳大利亚移民、第二代澳大利亚人,文化反应偏差被证实为澳大利亚人和中国香港人主观幸福感差异的影响因素。文化也可统一划分为个人主义文化和集体主义文化,有研究表明,自我中心取向是个人主义文化中个体主观幸福感的重要来源,而他人中心取向则使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个体感受到较高的幸福感。这一结果充分证明了不同的文化会形成不同的个体文化取向,个体文化取向是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影响因素。

  (2)文化传统

  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和发展的不竭动力,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而价值观则决定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的生存态度。由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不同国家的同胞也就有着不同的幸福观。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核心文化价值观。知足常乐的和谐幸福观至今仍是影响着中国人言行的规范准则。

  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是和谐思想,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统一。有的学者据此就设计出了中国人的幸福感量表,将中国人的幸福感分成人际关系和谐、得到他人的尊重、物质需要的满足、工作成就感、社会比较中占优和心灵的宁静等六个维度"。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境界,中国人的幸福感更加侧重社会取向,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一定的社会担当成为中国人幸福感的核心内容。

  个体对自己的幸福感做出判断时,无法避免地会带上文化的烙印,而且不同的文化对其判断的影响是不同的。例如一些心理学家依据个体信息的内部来源和外部来源将文化划分为个人主义文化和集体主义文化,前者趋向于注意自己内部的主观体验而忽略情景中的相关因素和规范因素,而后者更强调与他人的需要和期望的一致性,以及外部规范的社会一致性。在个人主义文化中,个体内部情感和真实性经常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个体高度地看重自我的成分,在他们的身上可以发现内部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而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体的思想和情感只有参照别人的思想和情感才能获得充分的意义,在这种文化中的个人对文化准则的知觉和生活满意度之间有更强的联系。在个体主义文化中,自我的私有成分和内部成分决定一个人的个性,个体的满意度是以情绪体验为基础的;在集体主义文化中,个人的个性受其别人关系的影响。中国大陆同胞是集体主义文化,强调与他人的需要和期望的一致性,以及外部规范的社会一致性。人们普遍认为,个体的思想和情感只有参照别人的思想和情感才能获得充分的意义。

  (3)信仰

  宗教既是一种特定形态的思想信仰,又是人类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它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并渗透到文学艺术、天文地理等领域。宗教是以异化的方式反映现实生活而被实体化了的一种社会体系和文化生活方式,这便是宗教的文化属性。这种具有异化反映方式特征的宗教文化,并非一种孤独的思想游魂在空中飘来飘去,它总要附着在某种文化实体上,通过一定的文化系列在社会生活中发生实际的作用,例如通过宗教道德、宗教哲学、宗教文学、宗教艺术、宗教习俗、宗教典籍、宗教活动,影响人们的思想情趣,成为社会精神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个国家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它是人类在具有社会组织结构后,有意识地发展的一种社会行为,从而形成一种大的习惯势力龢民族心理定势,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而影响着国民幸福。

  宗教可以说是一种信仰,但是不能说信仰就是宗教,宗教只是信仰的一种表现形式。信仰是对某种理论、思想、学说的心悦诚服,并从内心以此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辞海》将信仰定义为,人们“对某种宗教,或某种主义的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贺麟认为“信仰是使个性坚强、行为持久、态度真诚、意志集中的一种知识形态”。这一界说准确地概括了信仰的精神特征。魏长领则认为“信仰就是人们对人生及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起源、存在、性质、意义、归宿等重大问题的认定和确信,并以此形成人们的最高价值理想和终极目标”。这指出了信仰的理性基础。由此可以看出,在精神上有所信仰的人内心相对来说比较强大一些。

  例如,雷锋选择信仰共产主义,就形成了无私奉献的人格;又如数以千万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信仰,为了忠于自己的信仰,革命征途上的枪林弹雨挡不住共产党员坚定的步伐,敌人刑场上的刀光剑影折不弯共产党员昂扬的身躯。方志敏烈士喊出的“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震撼了多少浑噩麻木的灵魂。夏明翰烈士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又激发了多少人前仆后继的斗志。革命先烈的大义凛然的精神归属于他们内心的信仰--马克思主义。

  因为信仰是影响人们生活的最高精神因素,有没有信仰,或信仰什么会极大地影响人们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进而直接地影响人们对生活的评价、感受。絶大多数大陆同胞都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

  (4)价值观

  价值观是指人们断定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理解这一概念应注意:第一,价值观是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它在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基础上产生,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第二,价值观人皆有之,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往往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在阶级社会,价值观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价值观;第三,价值观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就其性质而言,有正确的、科学的价值观和错误的、不科学的价值观;第四,价值和价值观的关系:人的需要与事物属性之间的特定关系即价值决定人们的价值观,价值观是对客观存在的价值的反映,并随着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价值观决定了人生的根本方向,对人生的各种活动起着导向作用。

  马克思主义革命价值观,坚持享受与创造的统一。马克思一方面认为享受不是统治阶级的特权,它也是广大劳动人民正当生活的一部分,人们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本身就是一种幸福。但另一方面,享受劳动成果并不是幸福的全部内容,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可以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因此幸福更存在于人类的创造活动中。创造是享受的前提,享受是创造的结果。党的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说过:“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大陆同胞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革命价值观核心相同。

  四、社会因素与幸福感

  (1)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既可以为他人提供物质或信息的帮助,又可以在人们面临应激生活事件时阻止或缓解应激反应,增加健康的行为模式。主观支持是个体体验到情感上的支持,能使老年人在社会中产生被尊重、被理解的情绪体验,从而提高生活满意度。研究表明,老年人社会支持各维度与主观幸福感及总幸福度呈显着正相关,主观支持能显着预测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从效果量值上看,主观支持及其利用度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比客观支持更密切。

  (2)受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与主观幸福感之间存在正相关性,即受教育程度越高则主观幸福感程度也越高。因为良好的教育能有助于人们获得稳定的高收入工作、控制更多的经济资源及构造稳定的社会关系,从而增强其主观幸福感。Oswald(1997)对影响主观幸福感因素的经验概括也认为受过良好教育者的主观幸福感程度相对会比较高。通过计世网的调查数据中可知,在中国职场人士中,教育程度越高,工作幸福指数越高。初中以下教育程度的工作幸福指数为2.45,而硕士以上教育程度的工作幸福指数为2.81。

  (3)婚姻质量

  许多针对不同国家和时间的研究与调查显示,婚姻确实能够提高人们的幸福水平。那些已婚者所报告的主观幸福感水平比那些未婚者、离婚者、分居者和单身者所报告的幸福水平都要高。那些已婚女人比那些未婚女人更幸福,那些已婚男人比那些未婚男人更幸福。已婚女人和已婚男人所报告的幸福水平差不多,也就是说,婚姻并不会偏向于某一个性别。这些研究与调查结果受到了另一研究观察的验证:婚姻能在死亡率、发病率以及精神健康等方面表现出许多优点。另外,夫妇之间对彼此的幸福感也会产生积极的相互影响。即使当其他诸如收入、年龄和教育等影响变量受到控制的话,婚姻与幸福之间的这种积极关系也会维持不变。婚姻和幸福之间有着积极的联系,婚姻有助于提高幸福水平的主要理由有两个:

  ①婚姻能够提供额外的自尊来源,例如婚姻可以提供一种躲避生活中其他层面(特别是工作)的压力的避难所。这样,一个人的定位可以是多个立足基础,因而是非常有利的;

  ②已婚者更有机会受到那种长久亲密关系的支持,他们遭受孤独之苦的机会很少。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70.1万对,离婚率为3.4%,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会对人们的幸福感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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