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因素与幸福感
(1)收入水平
就经济学家依琳斯特提出的幸福感论来看,收入与幸福之间是呈负相关的的线性走势的,幸福感并不是随着收入的不断的增龙如而不断提升的,收入的增加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的幸福感,收入和消费公民满足自身的物物质财富的一项最基本的条件。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需求程度。从大范围的社会经济维度来看,影响国民幸福感的两个重要的显着指标是人均真实实收入和国民收入分配,而这两者之间的差距显着地影响着过敏的幸福感。人均真实收入指的是包除市场物价变动和政府税收这两个因素之外后所获得的一部分的收入,公民主要利用这一部分收入来购买各种各样的商品和日常需求。国民收入分配差距则主要体现在对基尼系数的拘役分析上,主要反映了国民收入的一个发散程度的大小。
(2)就业状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而民生的状况又直接影响同胞的幸福程度。通过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调查研究表明,失业者的主观幸福感程度相对来讲通常要更低一些,幷且更加容易陷入沮丧的情绪中。这是因为失业不仅仅是失业者自己的不幸,而且还影响着失业者身边亲人的情绪使他们也感到不幸。奥肯定律揭示了失业率与潜在GDP增长率之间的反方向变动关系。不仅当前的失业率会影响到人们的主观幸福感程度,曾经的失业经历也可能对幸福感决定具有“伤疤效应”;失业的持续时间、失业者的个人特征等都可能影响到主观幸福感程度。通过失业对主观幸福感的分析可以得出,失业所造成的非货币损失要远远大于其货币损失。对于就业者来说,就业的薪酬、稳定性、行业以及与领导的关系,工作环境等等都会对就业者的幸福程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有关调查结果显示,中国职场人士整体工作幸福指数处于中等偏下状态,而且在工作中负面情绪体验比较多,包括受到威胁、担惊受怕、愤怒、气馁、痛苦等。当前,中国经济受疫情影响,许多小企业在经历一个“寒冬”时期,大陆和台湾的就业情况不景气,普遍幸福感较低。
二、政治因素与幸福感
政治因素在提升幸福感中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政治因素通过操控社会经济基础来影响国民的幸福感。其次,就政治本身来讲,国民政治权益的获取和维护也是国民多元化需求的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研究者从两个维度来研究政治方面的因素:一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通过机制化这个途径来相互协商和进行疏导,这种与之对应的机制化则通常要建立在正规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二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契约论中的观点告诉我们,公民是通过让渡自身的一部分自由和财富来获取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此看来,政府采取怎样的授权方式和监督机制是影响国民幸福感的主要政治因素。政治制度影响国民幸福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平、公正的制度体系对提升幸福感具有积极意义,不公平的制度则会对幸福感的提升产生消极影响。当人们认为自己被对待的方式是公平合理时,他们就会体验到更多的幸福,在政治学里,这不但包括结果的公平,更包括程序的公正即在政治过程中的公平对待。相反,不公平的制度体系不仅会影响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更会影响到一个人对政治环境的评估,这种不满意度极大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第二,同胞享有广泛的民主参与权对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研究表明,参与权指数对幸福感知具有重要的统计意义。政治参与权赋予公民对政治决策更多的参与权,政策制定和政府活动的开展更加符合广大同胞的意愿,直接的民主参与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国民的幸福水平第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提升幸福感。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保障了同胞的基本物质需要,而且还提供了同胞所需的心理安全感。絶大多数两岸同胞都信奉“一个中国”的政治原则。
三、文化因素与幸福感
(1)文化环境
文化主要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是人们对国家制度的认可,对社会政治的理解,以及上升到对自我价值的一种思考。主要体现在人们的宗教信仰、文化差异、风俗理念、道德情操、学术理论、科学成果、思想道德等方面。文化发展有助于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的大量的需求,并及时对社会成员的认可度以及价值衡量做出必要的调整。国民是否广泛的接受教育,以及社会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都直接影响国民的幸福感。两岸同胞的社会文化都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因此在文化对幸福感的影响方面无差异。文化也可统一划分为个人主义文化和集体主义文化,有研究表明,自我中心取向是个人主义文化中个体主观幸福感的重要来源,而他人中心取向则使集体主义文化中的个体感受到较高的幸福感。这一结果充分证明了不同的文化会形成不同的个体文化取向,个体文化取向是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大陆多流行集体主义文化,而台湾多流行个人主义文化。
(2)文化传统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核心文化价值观。知足常乐的和谐幸福观至今仍是影响着中国人言行的规范准则。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是和谐思想,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统一。有的学者据此就设计出了中国人的幸福感量表,将中国人的幸福感分成人际关系和谐、得到他人的尊重、物质需要的满足、工作成就感、社会比较中占优和心灵的宁静等六个维度"。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境界,中国人的幸福感更加侧重社会取向,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一定的社会担当成为中国人幸福感的核心内容。个体对自己的幸福感做出判断时,无法避免地会带上文化的烙印,而且不同的文化对其判断的影响是不同的。中国大陆同胞是集体主义文化,强调与他人的需要和期望的一致性,以及外部规范的社会一致性。人们普遍认为,个体的思想和情感只有参照别人的思想和情感才能获得充分的意义。而台湾同胞由于受资本主义文化的影响,是个体主义文化,他们注意自己内部的主观体验而忽略情景中的相关因素和规范因素,个体内部情感和真实性经常被认为是一种美德,个体高度地看重自我的成分,在他们的身上可以发现内部情感和生活满意度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
(3)信仰
信仰是对某种理论、思想、学说的心悦诚服,并从内心以此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辞海》将信仰定义为,人们“对某种宗教,或某种主义的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贺麟认为“信仰是使个性坚强、行为持久、态度真诚、意志集中的一种知识形态”。这一界说准确地概括了信仰的精神特征。魏长领则认为“信仰就是人们对人生及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起源、存在、性质、意义、归宿等重大问题的认定和确信,并以此形成人们的最高价值理想和终极目标”。这指出了信仰的理性基础。由此可以看出,在精神上有所信仰的人内心相对来说比较强大一些。
例如,雷锋选择信仰共产主义,就形成了无私奉献的人格;又如数以千万的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信仰,为了忠于自己的信仰,革命征途上的枪林弹雨挡不住共产党员坚定的步伐,敌人刑场上的刀光剑影折不弯共产党员昂扬的身躯。方志敏烈士喊出的“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震撼了多少浑噩麻木的灵魂。夏明翰烈士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又激发了多少人前仆后继的斗志。革命先烈的大义凛然的精神归属于他们内心的信仰——马克思主义。
因为信仰是影响人们生活的最高精神因素,有没有信仰,或信仰什么会极大地影响人们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进而直接地影响人们对生活的评价、感受。絶大多数大陆同胞都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而台湾同胞的信仰具有多样的丰富性。
(4)价值观
价值观是指人们断定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价值观决定了人生的根本方向,对人生的各种活动起着导向作用。马克思主义革命价值观,坚持享受与创造的统一。党的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说过:“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而享乐主义价值观把个人享受作为人生的目的,就必然以个人快乐特别是肉体感官的快乐的获得视为人生幸福。享乐为人生价值观的人仅仅把生活看成是满足人的生物本能需要的过程。它认为,追求感官的快乐,充分满足个人的物质生活享受,是人生的唯一目标。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吃喝玩乐,否则就是白活一场,毫无意义。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的价值观。
大陆同胞的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马克思主义革命价值观核心相同,而台湾同胞由于受资本主义的熏陶,其主流价值观为享乐主义。
四、社会因素与幸福感
(1)社会支持
社会支持既可以为他人提供物质或信息的帮助,又可以在人们面临应激生活事件时阻止或缓解应激反应,增加健康的行为模式。主观支持是个体体验到情感上的支持,能使老年人在社会中产生被尊重、被理解的情绪体验,从而提高生活满意度。研究表明,老年人社会支持各维度与主观幸福感及总幸福度呈显着正相关,主观支持能显着预测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社会支持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从效果量值上看,主观支持及其利用度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比客观支持更密切。
(2)受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与个体的主观幸福感之间呈正相关性,较高的教育水平是影响个体体验幸福的一个重要因素,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群总体幸福感越强;在一些不幸福的人群中,低学历所占的比例最高,高学历所占比重最低良好的受教育水平可以帮助人们获得高收入的工作,控制更多的社会资源以及构建良好稳定的人际关系,从而增强其主观幸福感。当前,我国两岸同胞整体售价与水平都较高,都可以获得自身发展的良好机会和有利条件。
(3)婚姻质量
许多针对不同国家和时间的研究与调查显示,婚姻确实能够提高人们的幸福水平。那些已婚者所报告的主观幸福感水平比那些未婚者、离婚者、分居者和单身者所报告的幸福水平都要高。那些已婚女人比那些未婚女人更幸福,那些已婚男人比那些未婚男人更幸福。已婚女人和已婚男人所报告的幸福水平差不多,也就是说,婚姻并不会偏向于某一个性别。婚姻有助于提高幸福水平的主要理由有两个:①婚姻能够提供额外的自尊来源,例如婚姻可以提供一种躲避生活中其他层面(特别是工作)的压力的避难所。这样,一个人的定位可以是多个立足基础,因而是非常有利的。②已婚者更有机会受到那种长久亲密关系的支持,他们遭受孤独之苦的机会很少。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70.1万对,离婚率为3.4%,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会对人们的幸福感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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