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3月16日电/新京报今日刊登社论说,两会期间,一些地方拟建的大型项目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围绕这些项目,各方观点展开交锋。
而期间,厦门市政府恰好发布了一条政务信息:为了“全力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该市提出严格控制增量,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要做到“四不批”。其中一条便是“公众参与和市民反映强烈的项目不批”。据当地媒体调查,“目前全国还没哪个地方政府曾这样明确表态过,这表明一个地方政府对待公众意见的态度。”(据《东南快报》)
有违民意的项目不批,经历了“PX”事件洗礼后的厦门市政府显得格外谦卑。这种谦卑让我们看到了民意在塑造政府品格时有着怎样巨大的影响。
政府为什么一定要尊重民意?这至少包括两个层面:
首先,感性层面。尊重民意就是尊重每一位公民对公共生活和公共政策的具体感受。这也意味着如果政府标榜自己执政为民,就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因为历史已经一次次证明,民众幸福与否不是政府简单地计划出来的,也不是作为民意代行机构的政府所能直接感受,而是来自民众对现实生活的切身感受。简而言之,不能政府说你幸福你就幸福。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无论政府怀着怎样的善意去建设一个美好世界,都不能在民众的生活感受方面越俎代庖,无论政府多渴望建功立业,都应该先打好民意的地基。
其次,理性层面。尊重民意就是尊重知识,尊重民众的集体智慧。如果上述感性代表的是“我的幸福我做主”,那么这里的理性所代表的则是如何众志成城寻找获得幸福的最佳方式。无论政府如何有为,都不可能越拔于社会理性之上。
有人类的地方,就有民意。与过去不同的是,随着大众传媒尤其互联网等传播工具的发展,我们已经迎来了一个“民意崛起”的时代。网民不仅可以在网上高效地完成自己的意见表达,而且那些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声音很快会在网络上下形成共振。这也是为什么网上许多有真知灼见的帖子会跟帖如潮,幷且被疯狂转载的原因所在。
社论指出,与此同时,网络民意的崛起也在立竿见影地改变中国当下的政治生态。最明显的例子是每年两会期间会有代表委员将自己的议案提案放诸网上征求网友意见。今年2月3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甚至在几大网站发布致广东网民的公开信,欢迎网民“灌水”“拍砖”,批评政府或建言献策。
社论说,然而,必须承认的是,由于民众参与的力度不够,或者某些官员的“权欲”“很重很认真”,在一些地方或者部门,民意只能得到表面上的廉价尊重。正如体现在某些官员言词之中的———民意只是一种被允许的“争论”,政府决定要建什么就“肯定要建!”显然,这种在程序上可以忽视民意一环的“为民做主”与今日中国人正在追求的民主政治相去甚远。
进一步说,允许民意合法存在只是民主政治的第一步。民主政治的关键,仍在于民意是否能够对政府的构成与行为产生决定性影响。事实上,这也是几个月来网民为“周老虎”事件至今真相未明而耿耿于怀之原因所在。既然“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既然“执政为民是各级政府的崇高使命”,那么民众的利益诉求就应该成为政府工作的起点和归宿,任何忽略程序或制造遗忘的执政偏差理应得到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