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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所需药品 品种名录和数量已基本建立
http://www.CRNTT.com   2008-03-16 16:50:5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表示,奥运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其品种名录和数量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中评社记者罗德仪摄)
  中评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 罗德仪 刘晓丹)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今天下午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表示,有关部门对药品保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奥运期间的药品储备机制,满足奥运期间的各种药品需要,到现在为止,奥运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其品种名录和数量已经基本建立起来。

  有记者问:奥运会将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确保奥运会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面做了如何的准备?如何加强在此期间的兴奋剂的管理?

  吴浈说,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奥运期间的兴奋剂问题,因为兴奋剂问题是一个国际性问题,在历届奥运会上都倍受关注,这次奥运会也不例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奥运会的举办,要举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要为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干净的环境,所以抓好兴奋剂的管理至关重要。

  他介绍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检查。肽类激素和蛋白同化制剂的产品,要求必须有生产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没有取得许可资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同时,对出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也就是说,必须通过药监部门的审批同意才能出口。

  第二,药品经营企业要批发、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没有资质的批发企业不允许进行经营。

  第三,零售药店只能出售胰岛素。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在零售药店一律停止销售,一律不准销售,这都是法律规定。

  第四,要求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标明“运动员慎用”的标识,零售药店销售这些药品必须也要有“运动员慎用”的标识。凡是没有“运动员慎用”标识的含有兴奋剂的复方制剂,也要停止销售。这是我们从药品监管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吴浈表示,为了让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专门成立了兴奋剂管理领导小组,已经开展了市场监督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理。我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个问题会比较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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