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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从八次陈江会推延看岸分歧及马政府考量
http://www.CRNTT.com   2012-06-25 15:32:32


  中评社香港6月25日电/对于台湾地区政媒两界议论纷纷及诸多猜测的第八次“陈江会”延期举行及其原因问题,国台办主任王毅昨日指出,两岸投资保护及促进协议的商谈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关于二十四小时通报方面,已得到妥善解决,但协议个别细节及文字,仍待最后敲定。而“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也随即作出回应说,落实两岸人民权益的保障,是双方政府应有的责任,有关第八次“江陈会谈”的议题,仍由协商团队持续联系沟通中,政府会在协商过程中,争取台商人身安全及相关权益的保障。至于第八次“江陈会谈”举行的时间,仍待两岸两会协商。

  新华澳报今天刊登富权的文章说,由此看来,虽然原定于六月底举行的第八次“陈江会”仍将会延期举行,但双方的分歧则将可能会缩小,而且有可能是朝着大陆方面理解台湾地区的法律体系及规范,尊重大陆台商合理诉求的方向发展。

  有关导致第八次“陈江会”延迟举行的原因,虽然有多种说法,包括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所说的是考虑到台湾当务之急的救灾问题,但看来前民进党“立委”郭正亮所分析的情况,较为接近事实的真相,那就是投保协议谈不成的关键在于“国安条款”,二零一三年三月“两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台商或台胞在大陆犯罪遭到公安逮捕或执行监视居住,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告知家属,这本来是进步的法案;但其中有一条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需待“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才得通知被拘留者家属,而且可以径行羁押半年。“国安条款”让很多台商遑遑不安,要求海基会一定要做处理。

  不过,香港中通社则引述“消息人士”指称,北京从未答应刑事或行政拘留台商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台湾家属,因为这已属“超国民待遇”,与大陆今年三月刚修订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内容不符。大陆只能答应到“国民待遇”的程度,即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家属。而台方在谈判进程中,始终认定大陆最终将接受台方要求,却没设想到,人身安全问题涉及大陆公安、司法等各单位职权,整合上原就困难重重,还需各省政府配合执法。现在面临会谈延期,显示当初预期可达成的目标过于乐观,或许也过于一厢情愿。

  文章分析,海峡两岸的“各自表述”,折射出几个问题:其一、尽管海峡两岸都有意着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意愿,但由于两岸的法律体系及规范确实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不可能一踯而就。就这次分歧而言,两岸之间就存在着严重的法律冲突,这在日后两岸进行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实践活动时,还将会凸显出来。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体系方面,两岸有许多差异。尽管大陆方面正逐步向国际惯例接轨,包括采纳了“无罪推定论”、“刑罪法定主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等,但毕竟还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内陆偏远地区法治意识较为薄弱的地方。

  这也正是虽然中国已经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但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审议通过了对《经济文化社会国际人权公约》的批准书,并将批准书送交联合国秘书处,而至今仍未能通过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书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中国大陆《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范,未能符合这个“国际人权公约”的相关规定。

  而与此同时,台湾地区虽然并不具有联合国成员的资格,但无论是陈水扁还是马英九,都一直有意利用两个“国际人权公约”来作为参与联合国活动的“敲门砖”,故而由“立法院”通过了对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批准书,并声称要将之送交联合国秘书处备案。台湾当局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就是认为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当然还有有关民主选举方面的规定),已基本上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因此,台湾方面对是以自己的《刑事诉讼法》,及“立法院”通过批准书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有关拘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的规定,来比照衡量“两岸投资保障协议”的相关内容的。这就与大陆新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存在着严重的法律冲突。

  其二、“两岸投资保护协议”虽然是属于经济议题,但其中所含有的刑事诉讼方面的内容,却是政治议题。台湾方面如果迁就大陆方面的规定而进行签署,就意味着将打破自己“先经后政”的部署,被这个经济协议“偷渡”政治议题,这是马英九政府最为顾忌的。实际上,台湾媒体昨日就“爆料”说,大陆海协会副会长王在希等人原本以参加定名为“台北会谈”的两岸关系研讨会名义,申请本周赴台,但在台湾高层综合研判认为不妥后,日前在境管局联审阶段遭到拒绝,成为近年来对岸高官少见被挡驾的案例。而据知情学者透露,境管单位是以“陈江会”即将召开等时机与主旨有待讨论为由,决定暂时喊停,但应有来自更高层的指示。这次的“台北会谈”,目的在“透过两岸学者的对话,共同探讨如何强化认同与互信以深化与巩固现有的两岸和平发展成果”。因而台湾高层担心此一涉及“催促政治对话、政治架构”的研讨会,在对岸“大军压境”的阵仗下,将会冲击马政府的“先经后政”步调;同时,两岸刻就“投资保障协议”进行协商,若另开政治议题为主的“台北会谈”,与以经贸为主的“陈江会”打对台,事涉复杂敏感,因此在高层意见下,于境管审查时未获通过,研讨会因而取消。因此,台湾方面要推迟第八次“陈江会”举行,就正好为拒绝王在希入境这一小动作提供了注脚。

  其三、马政府对于是否进一步推动两岸关系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处于极为矛盾的心理之中。一方面,马政府要尽情享受两岸关系发展的红利,尤其是在“总统”大选期间要狙击严重威胁自己选情的蔡英文之时;另一方面,却又担心两岸关系发展走得太快,与自己的某种政治立场与价值观将会拉大距离。实际上,马政府早就有“冷却”两岸关系的迹象,如从第七次“陈江会”开始,台湾方面就向大陆方面大泼冷水,认为不必每半年召开一次,应在有协议可签时才召开,就已露出了苗头。而今次以“排除二十四小时通知”为藉口主动推延第八次“陈江会”的举行时间,就更进一步暴露了马政府有意拖慢“陈江会”进度的意图。

  为此,今后可能会将“陈江会”拖延到一年才召开一次,以至是更长的时间。本来,马英九已经成功连任,不用再担心两岸关系发展较快而影响自己的连任,没有选票的负担;他希望能留下历史定位,而“陈江会”签署更多的协议正好就可以满足他的这一愿望。但为何他却会反其道而行之?确是令人感到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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