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6月17日电(记者 李仲维分析报导)1993年汪辜会谈,两岸签署四项协议后在台湾内部引发法律程序争议的问题,15年后陈江会谈签署两项协议,同样招致“立法院”质疑法律程序的完备性。
当年汪辜会谈的四项协议,是由“陆委会”报请“行政院”核定后,送“立法院”备查,这次陈江会谈签署的周末包机与大陆人民来台观光两项协议,“陆委会”也打算走同样的程序,报请“行政院”核定,并送“立法院”备查。
近15年来,是台湾民主转型的重要时期,当年汪辜签署协议之后,就曾经在台湾内部引发法律程序不完备的问题,于是“行政院”曾于1997年及1999年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订定协议处理条例草案”,以求两会签署协议的合法性,但这项立法迄今未完成。
如今“立法院长”王金平又主动提议订定“两岸协议处理条例”,除了意味“立法院”不甘于只扮演“备查”的角色之外,王金平也想在两岸事务上掌握相当程度的发言权。
国民党在“立法院”掌握四分之三的席次,在府有马英九、党有吴伯雄的党政体制之下,王金平能有多大的挥洒空间,还有待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