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台北12月29日电/中央日报网路报今天的社评说,第四次江陈会明明没有要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可是民进党却以此为题来进行抗议,最后以刑警被人推下宣传车的结果收场,不是理盲又是什么。
社评说,许多国外人士来到台湾,对台湾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台湾人好客,且有浓浓的人情味。可是光有热情而不设法对事理有基本的认识,则很容易就陷入“理盲又滥情”的困境,这也是最近有许多仁人志士对台湾社会的感叹用语。人情味固然重要,但是若是在不明事理的情况下就表达对人的热情,或凭感性就发表议论,经常就会出现不得体的情况。
最近媒体界及特定人士纷纷在评论大陆海协会会长到底是A咖,还是C咖?并表示陈云林非A咖,台湾为何要以大阵仗的维安措施来保护非A咖人士呢?会有这样疑问的人,基本上就是“理盲又滥情”的代表。台湾真正应该关注的事理,是此次陈云林来台所签署的协议,到底对台湾的经济发展或者未来两岸关系的良性发展,带来何种后续的影响,而不是只一味地关心他到底是什么咖。
社评说,面对媒体询问,作为第四次江陈会东道主的台中市长胡志强,应是十分瞭解讨论A咖还是C咖其实是搞错方向,所以才会自嘲是配面线的D咖(猪脚的台语)。实际上,不论陈云林过去担任过什么职务,现在他作为大陆对台最高的谈判代表,就是特使的身分,代表的就是对岸的最高领导人。质疑他的地位与层级太低就是一种理盲,因为如此也同样在质疑台方的最高谈判代表。
有道是“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即便是处于交战状态的两国,对于对方派来的谈判代表或者使节,都要给予一定的礼遇,更何况两岸现在不处在剑拔弩张的交战状态,有什么理由不高规格保护对岸最高谈判代表的安全呢?难道台湾连一点文明的待客之道都没有吗?基于言论自由,特定人士当然有权上街表达不同意见,但是将冲天炮直接对着饭店施放,恐怕就不在言论自由范围之内了。
民进党主要干部虽然没有拿着冲天炮直接对着饭店施放,但是从第一次江陈会开始,他们就不甚关心即将签署的协议内容,一味地将经济协议与“主权”退让划上等号,展开他们的杯葛行动。就以第四次江陈会为例,明明没有要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可是他们却以此为题来进行抗议,最后以刑警被人推下宣传车的结果收场,不是理盲又是什么。
明明两岸只是签署“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可是亲绿人士却能够把它扩大解释为“最后恐成变相引进陆劳的依据”。民进党“立委”潘孟安更直指,签署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根本是当冤大头,因为目前雇用境外渔工每月只要支付两百美元,但未来雇用大陆渔工有最低工资限制,每月要支付五百美元,并批评这是马政府掏空自己的行为。
社评说,民进党每每对外宣称要“人权立国”,可是当碰到大陆渔工议题,马上就把人权问题抛在一边。从事渔业之业者在台湾已请不到渔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好非法雇用大陆渔工,使得政府缺乏介入处理大陆渔工纠纷的正当手段,不论对台湾业者或大陆渔工都不利。签订协议是将两岸渔业劳务纳入管理,使之不致成为台湾人权纪绿上的污点,怎能因多花一点劳务费就自认是掏空呢?理盲又添一桩。
人权是放诸四海皆准的价值,不能因为身分不同就区别对待。台湾应该感谢在台湾渔工不足的情况下,有大陆渔工可以补充,使台湾的渔产不致断炊。明白此事理后,就会心存感谢,而不会滥情而乱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