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2日电/2011年1月,各地召开的政协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中,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讨论成为重要议题。2011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是1000万套,如何实现建设计划,在各地的讨论,可见一些端倪。
经济观察网报道,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保障性住房,成为一种方式。
1月20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委新闻发言人秦海翔表示,北京市将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实际上,此前北京也是这样做的。包括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公安局等单位,已经开始了公租房项目的建设。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单位自行建设的公租房,将优先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
采取这一方式的还有陕西省。陕西省的思路与北京相似,即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公租房、并优先配租给该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
“仅靠政府的力量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不够的。”陕西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亚弟对媒体表示,这也是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因。高亚弟表示,2011年陕西省将开工建设45万套保障性住房,规模是去年的2.5倍;而北京今年的建设任务也不轻,据了解今年北京将新建和收购保障性住房20万套,力争竣工10万套。
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则是另一种方式。
上海就是如此。1月18日,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补充工作报告时表示,上海正在考虑引入低成本的保险资金、在国家部门支持下引入公积金建设公租房。
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韩正就提出过这一设想,当时韩正透露,上海市正在研究推进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运营,而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有望进入这一领域。当时他还表示,保险资金、企业年金,这些有政府背景的资金存在银行里的利率回报非常低,年息只有1.7%—1.9%,如果用这些资金去购买政府建的、有优惠政策的房屋,再交给政府作为公租房,租金回报就是这部分低成本资金的回报,肯定比1.9%高得多,而且政府可以承诺担保。
审计署在2010年11月曾公布过一份调查结果“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该结果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入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并没有达到规定的10%。提取比例未达标的原因之一在于“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
随着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大幅增长,融资将是最大的问题所在。这些城市即使不完全提取出让金收入也能完成保障任务的日子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