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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客自由行,有多自由? |
中评社台北7月7日电/陆客来台自由行,两岸交流往前迈进一大步,陆客终于能在“自由行”中,感受到台湾的“自由”风气。但台湾“移民署”设下多达卅三项“得”与“不得”从事活动,不仅部分规定荒诞离谱,且只针对陆客,让“自由行”三个字格外讽刺。
联合报分析指出,移民署声称设限的出发点是善意,但细察设限内容,包括不得上叩应节目、不得参加政治性质公众活动,完全不知何来善意之有。此外,不得进入“国家”实验室或军事地区,若真属机密单位,各单位自会严防,何需移民署越俎代庖?
还有“得泳渡日月潭”,那可否攀爬玉山?可否骑自行车环岛?可否浮潜?可否泛舟?这些都未表列于“移民署”的名单中,到底能做不能做?观光活动何其多,若真要一一表列,恐怕几张纸都表列不完。
“得”与“不得”从事表列中各项行为,遣词用字粗糙,训令与恐吓的意味浓厚,似乎未审先判,把陆客当嫌疑犯。同时,正、负面同时表列的方式,也让人不知所云,若未列在“得”与“不得”中的活动,究竟是得或不得?
此外,来台自由行的其他国家观光客是否也一体适用“移民署”设限的规定?“移民署”必须说清楚、讲明白。
如果这项规定仅针对陆客,“移民署”更应该要交代清楚,设限的用意与目是什么?陆客的特殊性在哪里?
两岸固然有其特殊历史背景,但是从当年敌对状态,渐渐演变到现今文化、经济深切交流,除了政治上双方仍然小心对话外,民间交流其实已密不可分,在此社会氛围下,自由行是顺势开放,再以严峻的“训令”设下种种限制,俨然威权主义复辟。
陆客是否涉及不当行为,现存法律足以制裁,“移民署”以行政命令发出限缩基本人权的“恐吓信”,不但让自由行变得不太自由,也让台湾变得不太民主,小鼻子小眼睛,贻笑大方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