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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记者采访。(中评社 廖梓达摄) |
中评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廖梓达)10日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会前,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北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与就业,以及改进民生方面起到很大作用,“税务部门支援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是责无旁贷的。”
但对于中评社记者一再追问的房产税试点及立法问题,王军则未做过多回应,只说将配合有关方面,加快立法进程。
责无旁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王军表示,小微企业目前可以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国家对小微企业中当年盈利额不超过六万元的,实行减半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由此惠及了120多万户企业;其次,从去年8月1日起,月销售额和营业额都不超过两万元的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这项政策惠及了大约600万户企业;三是,国家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推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到去年年底覆盖了280万户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有230万户,令这些小微企业的纳税额减少了40%左右。王军表示,总体来讲,三项政策共覆盖了近千万户次的小微企业。
王军续称,国家还未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些间接政策支持。他举例说,对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国家将其营业税从5%降到了3%。“这有力地推动了金融企业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也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和贷款的困难。”王军认为,该政策的受惠面同样不会低于1000万企业户次。
王军介绍,关于进一步支援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将有两项大的政策。第一项是进一步扩展支援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优惠力度,适时适当地研究提高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的上限。第二项是扩大营改增的范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提出的“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中的“等”字会使更多小微企业税收直接、间接获得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正会同财政部进行研究,推进生活服务类企业的“营改增”。“这类企业有几百万户,这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非常大,‘营改增’落实后,他们会得到更多支持。”王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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