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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 |
中评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林艳 黄博宁)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新华社记者:我的问题提问给尹中卿副主任委员,是关于证券法修法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股票发行审核,行政色彩浓厚,事中、事后监督处罚措施不力,投资人保护缺乏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从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证券法的发展相对滞后,对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需求无法满足。据了解,当前证券法修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我的问题是,首先请问当前证券法修法的进展、以及有何亮点的内容?其次是对于新股发行注册制未来将如何规定?谢谢。
尹中卿表示,这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因为在一年多来,我们在修改证券法的过程中,对于这部法律的出台时机我们一直在关注着股市的变动,我也生怕回答不好会影响到股市的波动。这一年多来,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证券法修改小组到广东、重庆进行了调研,在认真地总结了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了证券法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同时也对国外最近这几年来证券法制的进展情况也进行了研究,所以去年上半年不到半年时间我们就拿出了证券法修订草案。
尹中卿指出,去年7月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个草案。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做好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工作。按照2015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今年4月下旬的常委会将要安排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如果顺利的话,二审或者三审,今年内可以出台。
尹中卿表示,这次的修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的精神为指导。修改中的思路,主要有三点:
一是简政放权,推进市场化,促进市场在证券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二是放松管制,简政放权,鼓励创业创新,推动证券行业的发展。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强化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证券法实施以来,1998年12月证券法制定,我们已经进行过四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去年的8月份,最大的一次修改是2005年10月,这一次的修订与前四次修订相比,是一次全面修订。现在的修订草案新增了一百多条内容,修改了一百多条内容,删除了二十多条内容,修改主要是解决五个大的问题:一是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修订草案主要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为主线,确定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度。比如草案明确了注册的程序,修改了发行的条件,细化了各方的责任,建立了公开发行豁免注册和股票转售的限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