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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评社 张心怡摄) |
中评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 张心怡 张爽)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说,“上海精神”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上海合作组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要继续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同舟共济,精诚合作,齐心协力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携手迈向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为此,我愿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凝聚团结互信的强大力量。我们要全面落实青岛宣言、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等文件,尊重各自选择的发展道路,兼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通过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通过求同存异促进和睦团结,不断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筑牢和平安全的共同基础。我们要积极落实打击“三股势力”2019至2021年合作纲要,继续举行“和平使命”等联合反恐演习,强化防务安全、执法安全、信息安全合作。要发挥“上海合作组织—阿富汗联络组”作用,促进阿富汗和平重建进程。未来3年,中方愿利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平台,为各方培训2000名执法人员,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第三,打造共同发展繁荣的强劲引擎。我们要促进发展战略对接,本着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地区贸易便利化进程,加紧落实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等合作文件。中国欢迎各方积极参与今年11月将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政府支持在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还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为经贸合作提供法律支持。我宣布,中方将在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框架内设立300亿元人民币等值专项贷款。
第四,拉紧人文交流合作的共同纽带。我们要积极落实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等文件,继续办好青年交流营等品牌项目,扎实推进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减灾、媒体等各领域合作。未来3年,中方将为各成员国提供3000个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名额,增强民众对上海合作组织大家庭的了解和认同。中方愿利用风云二号气象卫星为各方提供气象服务。
第五,共同拓展国际合作的伙伴网络。我们要强化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等地区国家交流合作,密切同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伙伴关系,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对话,为推动化解热点问题、完善全球治理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