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 中 小】
【打 印】
|
|
|
台开案判决书典出庄子 字字铿锵,可歌可泣
|
|
http://www.CRNTT.com
2006-12-28 13:12:52
|
|
中评社香港12月28日电/台开案一审宣判,判决书内字字铿锵,可歌可泣。其中最令人震撼者,是对于台湾现今“阶级犯罪”或“权贵犯罪”的实况,作了深刻的描绘。
判决书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是典出《庄子》胠箧篇。原文是“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意思是偷窃腰带钩的小偷按刑法处死,篡夺国家政权的人反而成为王侯,享尽荣华富贵。
庄周反讽小盗被杀、大盗得国,不同社会阶级犯罪,有截然不同的后果。
台开案审判长引用这段文字,批评赵玉柱、赵建铭父子是“权贵犯罪”,一语道出政治社会的不公义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