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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禧质疑苏 为何扁时不说 选在马时才说
http://www.CRNTT.com   2006-12-01 17:10:35


   中评社香港12月1日电/有台湾学者今天在一场总“统豁免权”宪政问题讨论座谈会中,批评检察官陈瑞仁侦办“国务机要费”案违法、违宪。凯达格兰基金会董事长李鸿禧说,现在有行政主管慌慌张张说这是历史共业,为何陈水扁时(机要费案)不说,到马英九时(特别费案)就这样说?

  李鸿禧也说,台北市长、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也很可怜,未来即使不起诉处分,政治前途也会和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一样,他不认为马英九还能选“总统”。

  中央社报道,凯达格兰学校上午举办“宪法第五十二条刑事豁免权之宪政问题研讨”座谈会,与会者包括李鸿禧、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教授许庆雄、律师汪平云、中研院法律研究所筹备处助研究员黄国昌,与会者都认为陈瑞仁办机要费的案件是违宪办案。

  李鸿禧表示,“总统”刑事豁免权不是纵容“总统”犯罪,也不是保障个人,而是保障“总统”这个职位;他不是保扁或外界所称的保皇党,如果马英九当上“总统”也发生这些事,他同样不会缄默,但现在立法、行政和司法,竟合作践踏宪法,令人感叹。

  李鸿禧表示,陈水扁日理万机,要安定、专心一致,如果在野党动不动就拿发票、礼券做文章,陈水扁每天要担心如何打官司,怎么能专心料理政务;而陈水扁也没有权利放弃豁免权,对于检察官的侦查,他应对外说明,因为他遵守宪法,“含泪不去”。

  许庆雄说,检察官办陈水扁机要费的案件就是违宪办案,民主时代“法务部长”不该干涉检察官办案,但这次违法违宪侦查陈水扁,“法务部”就不该无动于衷。他也批判媒体,造成某些政党政治势力打压国民主权和知的权利,进而影响扭曲政治判断;民进党前“立委”林浊水、李文忠和前客委会主委罗文嘉靠自己的自由心证,说陈水扁有罪,他们可以取代司法权吗?违宪审判吗?

  汪平云也认为,机要费是陈水扁行使职权必要费用,当检察官侦办机要费案,就是干涉其职权。他说,陈瑞仁的起诉书,显示把自己膨胀的比陈水扁更大,不是依法起诉,而是“含着愤恨起诉”,“是政治斗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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