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机要是否归还资料 法庭闭门听检辩双方意见
http://www.CRNTT.com   2007-06-29 15:49:08


  中评社香港6月29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今天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厘清“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经手“国务机要费”是否使用在机密外交。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刘寿嵩今天说,合议庭在听取检、辩看法后,会决定是否归还侦办中的“国务机要费”相关机密资料。因涉及机密,庭讯不公开。

  中央社报道,法院上午传唤“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现任“外交部长”黄志芳、马永成、杏林新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种村碧君等人出庭作证。

  机要费辩护律师顾立雄指出,大法官解释文指“国防、外交”与两岸事务为“国家机密特权”的范围,机要费是执行陈水扁被宪法赋予的特权,本案的调查已经侵犯到陈水扁的特权,并且有机密外泄之虞,因此,强烈要求采取适当的作为,让机密资料回到陈水扁手上,确保机密资料不外泄。

  在机要费案中,相关机要费在2004年七月至2005年四月间,汇款给某外国公司约新台币一千八百万元;另外,2004年十一月间资助某位在国外人士美金约十万元,也是从机要费支出,直接负责人都是马永成。

  庭讯在上午九时三十分开始,马永成在开庭二十分钟后,手持牛皮纸袋相关资料,搭计程车到地院出庭。法院则以涉及机密为由,并未开放旁听。

  黄志芳昨天已经向合议庭请假,种村碧君也以今天凌晨三时,因心脏病临时生病送医,医嘱宜多休息为由,由公司代表陈易昱出庭,并且持台大诊断证明当庭向合议庭递状请假。

  陈水扁昨天透过“总统府”发文,要求将侦办中的机要费机密资料在五日内归还。审判长蔡守训上午指出,合议庭在二十八日下午已收到陈水扁声请书,依法院组织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有关涉及“国家安全”、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者,裁定自二十九日起开庭程式不予公开。

  陈水扁二十八日下午依大法官释字第六二七号解释文,亲签声请书,以“总统府秘书长”函致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及审判长蔡守训,就二零零六年度瞩重诉字第四号贪污案,在侦查中所查扣机要费支付全部单据,涉违反释字第六二七号有关证据保全程式,及审理中有妨碍“国家利益”之虞,而侵犯“总统国家机密特权”,请法院在声请书送达五日内,将这些文件、物件、电磁纪录所有原本及复制物送还陈水扁本人。

  机要费案2006年十一月三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将陈水扁妻子夫人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四人起诉;台北地院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分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首度开庭,但半年多来全案目前仍在准备程式阶段。合议庭并已排定七月五日、十三日、二十七日等后续庭期。七月五日庭讯将传唤“前总统府”机要室主任曾天赐、台商龚金源。

  合议庭在六月一日已传唤“总统府”现任会计长冯瑞麟、前会计长吕美满,以及同列全案被告之一的“总统办公室”专员陈镇慧出庭作证。  


    相关专题: 扁珍共犯 台湾政局风云激荡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