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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仁书面澄清:陈水扁主动提供“机密文件”
http://www.CRNTT.com   2007-07-01 11:30:10


  中评社香港7月1日电/在“国务机要费”弊案中,陈水扁否认机密文件是经过同意才被查扣,承办检察官陈瑞仁立刻反驳,他强调机密文件分三次查扣,每一次“总统府”都是全力配合,甚至还有一次是陈水扁主动提供,况且陈水扁在出访帕劳时,也说过自己配合调查,前后比对,陈水扁好比在自打嘴巴。 
 
  对于“国务机要费”弊案中,被检方查扣涉及机密外交的文件,“总统府”发布新闻稿,强调是没有经过陈水扁同意,就被检方擅自查扣,这项说法可惹毛了当初承办的检察官陈瑞仁。 

  因此,在检改会的网站上,同样也出现了这篇新闻稿,写明了当初检方要查扣机要费相关帐册,主要是分成三次,第一次是2006年7月19日第二次是2006年7月31日,这两次都是用函调的方式,至于请“总统府”提供机要费的相关核销凭证第三次,陈水扁二度应讯时,主动提供相关文件。 

  据东森新闻报道,陈瑞仁强调,一切证物都是“总统府”自行提出,虽然心中有打算函调被拒绝,就要声请搜索“总统府”,但是这个想法从来没有说出口。 

  他表示,后续再请教陈水扁问题时,陈水扁也没有意见,况且陈水扁在出访帕劳时,也强调自己会充分配合调查、没有任何的抗拒,如今却发生陈水扁否认有同意检方查扣文件,一时间陈瑞仁吃了大口黄莲,心中的不满全部在网路上抒发,至于事实为何?只能留待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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