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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无良企业更应建“黑名单”
http://www.CRNTT.com   2011-06-17 11:54:46


  假若说对记者都要建黑名单,是不是更应该“优先”给那些违法违规制劣造假的无良企业建“黑名单”?事实证明,在揭露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安全上,媒体的表现一向是良好的。三聚氰胺、苏丹红、PVC保鲜膜、染色馒头、毒奶瓶、塑化剂……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中,无论是及时发现问题,还是大胆揭露问题,还是为解决问题充分传递信息,媒体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媒体对于问题的揭露,不可避免地会对某些企业甚至某个行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这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对于被揭露的问题企业,让他们承受损失,甚至破产倒闭,都是应该的。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一再出现,就与违法者付出代价太小有关。6月13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表示,食品安全案件屡屡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生命无价,食品安全大于天,在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付出任何成本都是应该的。

  媒体在问题揭露的过程中,很可能有些不实信息传播,但个别不实信息传播的负面影响,是发挥媒体积极作用所必须容忍的。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及时阻止问题破坏的扩大,需要媒体快速报道,而快速报道就会降低审慎性;有些问题,认清实质需要专业知识,媒体可能一时无法作出准确判断,这个时候,理智的作法还是把问题提出来,让社会去注意,让专业人员研究。如果为了准确就不报,一旦延误了问题处理的最好时机,社会成本可能更大。容忍媒体在报道上的一些失误,是次优选择,但也不失为理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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