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我行贿了”网站反腐在我国引发反响,近来“我行贿了”“中国反行贿联盟”等10多家中国版反腐网站纷纷上线。网络揪出“周至尊”、爆出“日记门”之后,已有网民喊出“把反贪交给网络来干吧”的豪言壮语。就在网民苦于网络反腐资源过于分散时,反腐网站无疑在试图开辟一个民间反腐的新空间。
对此,有观点认为,这种形式不合法,如果线索不属实,会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举报线索在网上公布,容易打草惊蛇。
其实,这种主动揭露行贿故事的网站,只是开辟了一种民意表达的渠道,并不具备案件线索的正式功能。例如在已发的帖子中,多部分是对“交钱事未成”的控诉和宣泄。这样的表达,如果不涉及当事人隐私,不突破语言禁忌,倒也并不适合“不合法”的定性。
但问题是,在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监督、缺乏足够的自治经验的情况下,网站很容易触及法律红线。有人曾将网络反腐比作汽车驾驶,离开必要的规制治理,会伤人伤己。因此,反腐网站要获得合法性与正当性,不应当只是抓住反腐的虚妄功能不放,更应该树立自身规则,寻求自治之道。
对包括反腐网站在内的网络强调自治,缘于网络本身亦能成为一种权力。它将单个的民意和话语积聚到一定量之后,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既可以推动体制内一些不良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消弭一些微弱的个体的声音;既可能对抗某些行政强权,也可能伤害到一部分无辜者的合法权利。如果对其缺乏足够的监管,同样会产生权力所固有的弊端,带来“造谣诽谤”“权力寻租”等问题,甚至由于积聚了太多的激情与冲动而变成某种“多数人暴政”。
官方对待民间反腐网站也大可不必过度敏感。更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出现官方网站和民间网站“冰火”相隔的人气现状?究竟应该如何引导和吸纳这些民间网站所折射出的民意?印度反腐网站创始人说,“我们相信用人民的力量可以遏制腐败的蔓延”。民意如能正向释放,无疑会对腐败起到很好的监督和震慑作用。弥合官民的信任裂痕,及时认真处理好每一起公民举报,积攒公民对官方网络反腐的信心,如此,“我行贿了”就只是反腐征程上的一段插曲。(时间:6月26日 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