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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副会长王伟回应“郭美美事件”(视频截图)。 |
从起先的一问三不知、矢口否认,到现在终于承认与商业红十字会之间存在“业务指导关系”,红十字总会也学会了“变脸”。可问题是,连企业加盟的商业行为都必须缴纳管理费并接受东家的监督和管理,为何商业红十字会挂靠在红十字总会门下,行政、人事和账户管理一概完全独立?这到底是出于信任,还是放任?
要说起来,在现行慈善体制下,“挂靠”几乎是民间慈善组织获得“合法”生存的“华山一条路”,有报道称,国内目前的民间组织,就像此前的李连杰“投靠官办基金会”一样,必须是挂靠在国家事业单位,必须缴纳“挂靠费”、“冠名费”或各种名义的“管理费”等才能“合法”生存。所以,从发展慈善的角度说,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红十字总会能够接纳“投靠者”,这对于慈善事业本身大有裨益,可就是如此贴心地“扶上马”后,却只是专职“业务指导”,其他事务不再过问。
郭美美事件恰恰说明单纯的“业务指导”并不能防止类似商业红十字会的投机钻营,特别是在国内慈善组织整体透明度不高,公信力不足的语境下,单纯指望挂靠者自身的自觉与自律并不靠谱,危险就在于毫无约束和监督,弄不好,别人借用了你的羊头,挂在他卖狗肉的店铺门头上招揽顾客。一旦事发,势必牵连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