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办案理论和定律,一石激起千层浪,凡闻听到此“雷语”的人们无人不为之瞠目结舌,几乎无人不为之惊叹曰:“他‘太有才了’!”
然而,人们还尚未从这一“雷语”的余波中缓过神来,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却又公开叫板公安部,直言不讳地说公安部规定的中午禁酒等五条禁令是违法的,因为“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这一“雷语”与“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尽管从内容形式上并无牵连,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是,仔细品味,二者有着相当密切的关联性,的确具有相映成趣的味道。
尽管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但是应该承认它是公安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而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尽管公安干警中午饮酒并不违法,但是它却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公安队伍应该具有铁一般纪律,在这个队伍里,是决不允许任何人具有特权的。作为一名公安局政委,却公开向自己的上级部门和上级党委制定的规章发起挑战,真不知道这位政委的党性何在?这样的政委会把他的队伍带向何方?
警察是公民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保护神,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掌管一方公安大权的公安局政委,却如此看待和对待公安部的规章制度,如此信口开河;警纪却如此松懈,却具有如此的傲气和霸气,这不能不令人震惊。
上梁不正下梁歪。正是有敢于挑战和叫板公安部的市公安局政委,于是乎下面才有了“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派出所副指导员。实际上,这是对那些少数平日里不学无术,霸气十足,老子天下第一的公安干警的绝妙写照和无情的讥讽,更是当今公安队伍的耻辱和悲哀。对于这样敢于发出“雷语”的雷人,绝不能等闲视之,更不能姑息迁就。不严格查处他们,不肃清他们的影响,公安队伍就谈不上是“人民公安”。(时间:7月20日 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