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晚,一位网名“龙灿”的网友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故宫器物部在将一件国家一级品宋代哥窑瓷器出库时,被工作人员摔碎。对此就宋代哥窑瓷器青釉葵瓣口盘在故宫受到损坏一事,故宫博物院办公室31日上午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出说明。报告初步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实验室科研人员在仪器操作时存在失误。(7月31日新华网)
为何现在才向社会公布?
7月4日发生事故,为何等到31日也就是27天之后才向社会公布?如果没有网友揭露此事,是不是就打算不向社会公布了呢?是不是就会一直隐瞒下去,直到大事化了,小事化无,到最后不了了之呢?请问你们把公众的知情权漠视到哪里去了?
为何没有向文物局报告?
根据《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国有文物事业单位应当在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应当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也就是说,故宫应该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文物局报告。北京市文物局在接报、核实后立即向国家文物局报告。但是,据报道截至7月31日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仍未接到报告。
显而易见,事发后故宫方面不仅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布,也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这种瞒报行为是违法的。对此,故宫方面给出解释的理由是“是要彻底调查清楚,形成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后上报。”这种解释毫无疑问是牵强的,2个小时内上报这是规定,这种上报并不需要详细的报告,详细的报告完全可以在上报之后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