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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被污染的叉冲水库残留水(8月14日摄) |
从污染事故发生到新闻通报的发布,这中间到底存在多少不为人知的博弈?当地政府在信息封锁上,又做了什么样不光彩的事情呢?
云南省曲靖市政府8月13日晚向媒体通报称,此次云南省陆良化工公司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的污染,造成农村77头牲畜死亡。因距当地群众饮用自来水水源地很远,未对群众饮用水安全造成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对农田的污染状况尚在进一步观察和监测之中。对南盘江的水质情况,据环保部门今年的监测,至今未发现六价铬超标。
不管曲靖方面如何夸耀自己处置的及时和造成损失之小,一个问题始终会萦绕人们脑海:为何在事发两个月后,才向社会通报这起重大污染事故?
毫无疑问,这起发生在6月的污染的事故,情节重大。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政府必须主动公开,为何要等到两个月,并且是在媒体披露后才被迫公开呢?
而且,媒体披露也不是一帆风顺,《云南信息报》8月13日作出报道,但当天该报的电子版就被撤下。然而,这则消息经过网络广泛传播后,引发了广泛关注,甚至惊动了云南省环保厅和下游的广东环保厅,在这种情形下,云南省曲靖方面才站出来。从污染事故发生到新闻通报的发布,这中间到底存在多少不为人知的博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