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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新税法的玩笑开大了
http://www.CRNTT.com   2011-08-16 13:54:37


  历史一再证明,天上掉下来的省钱新政,基本上多是自娱自乐的一片浮云。小小个税起征点,纠缠了N年,最终讨价还价如买卖对决——当此背景下,突然听闻国税总局怜悯起我们的年终奖来,喜讯来得实在有些无情地意外。

  旧版年终奖的纳税之弊早就路人皆知。譬如媒体举例计算说,按照2005年的年终奖计税法,奖金只多出1元,却可能多交3万块钱的税——如果张三年终奖得了66万元,而李四的年终奖是66.0001万元(即60万多1块钱),则李四得比某甲多交3万元税。从这个意义上观瞻12日流传的“新法”,倍觉春风拂面。因为其不仅修正了这个“本质上是一个数学问题”的错误,而且还惊奇地规定有“免征独生子女、差旅误餐等4类补贴个人所得税”的神奇内容。

  一切尘埃落地,不过一场闹剧。国税总局很恼很生气,更尴尬的是,它还得面对这些天收到的如许赞誉:譬如不少媒体盛赞“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现象将在9月1日后将有所改观;纷纷表白着这是相关部门防止“多劳少得”的惠民之举。不少专家也贴心地表示,理论上来讲,根据最新的年终奖计税方法,可以通过分摊提成、年终奖等大宗收入,想办法降低民众税负。年终奖的个税新算法意义唱完了,回头发现不过是一场“乌龙”,这叫唱歌的、入戏的、敲锣打鼓的情何以堪?

  有网友感叹,国税总局的通知也有假的,这年头还有什么是真的?更诡异的是,在这个自媒体时代,各个都说自己在民意面前反应迅捷――为什么传闻“天下皆知”后的某日下午,相关部门才迟迟出来辟谣?即便抛开“财税利好”的小红花不说,如果年终奖的个税算法果真岿然不动,那么,“一元税差”冤案是不是意味着继续重演?相关部门又如何回应相关旧法上的沉珂旧弊?

  伪造的是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迎合的却是合情合理的民意。个税上的这点心思,谁也玩不过权威,但法律的相对稳定性,迟早要契合这个时代的正义与公平。CPI高涨不下,生存负担举步维艰,利息是负的、工资是不涨的、社保是缓进的,在国家越来越富有的时候,藏富于民的理念为什么不能花落在具体而微的年终奖上呢?

  “年终奖”新税法的玩笑开大了,但国税总局这一嗓子辟谣,让2011年的幸福指数眼看着唰唰跳水不休。(时间: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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