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河南省汝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方发布消息,云禅湖出现的“怪鱼”已被捕获,确认为两条外来生物鳄雀鳝,系工作人员连夜在涵洞中找到。两条鳄雀鳝已无害化处理,当地已安排专业团队对公园相关区域进行消毒。
从7月26日开始抽水,已经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相关直播画面显示,超三千万网友在线围观。不过两条鱼,花费数十人一个月的功夫,将一整个湖二三十万方的水抽干,这条鳄雀鳝真可谓“来者不‘鳝’,‘鳝’者不来”。之所以不惜代价抓鳄雀鳝,不是这条鱼有多宝贵或者有科研价值,而是因为它是生态“杀手”。作为外来物种,在国内的水域内没有天敌,“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它几乎通吃”,汝州市发现的鳄雀鳝,根据其体型大小,一口足以吞下25厘米长的鱼。抽掉湖里的水,短期内会影响到湖中原本的生态,可如果不把鳄雀鳝抓住,任它在湖里祸害,危害将更为长远,甚至可能导致部分本土水生生物种群消失。
而这幷不是鳄雀鳝唯一一次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今年7月,一条鳄雀鳝在北京百旺茉莉园小区的水池游荡多日才被业主捕获;8月17日,江苏泰州市靖江市一小区景观池内惊现鳄雀鳝,咬伤池边戏水的男孩手指。8月26日,湖南长沙市民在岳麓区钓起一条鳄雀鳝……
其实,鳄雀鳝早就是国家重点围堵的外来物种。2021年,农业农村部等几部委联合发布《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要“强化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水葫芦、福寿螺、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直接“点名”鳄雀鳝;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不仅规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治理,应当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防止其进一步扩散危害,而且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足见防范鳄雀鳝等外来物种的破坏已经刻不容缓。
令人担忧的是,仍有一些人对鳄雀鳝充满了好奇,被它凶悍的外貌所吸引,继续从国外引进或者繁殖后进行售卖。一些人甚至购买作为宠物,可在鳄雀鳝越长越大后往往难以承担喂养成本或对其失去兴趣,就“放生”到相关水域。外来物种因没有天敌,往往在适应本地环境后,侵占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由此造成严重的生态威胁。有些人打着“放生”的旗号,却没给其他生物留下生路。
正所谓“善者不来”,为更好地维持自然生态平衡、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有必要加强对包括鳄雀鳝在内的外来水生物种的技术防控,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关口前移,坚决杜绝因人工放生、弃养等原因造成的生态灾害。此外,鳄雀鳝在我国的数量、分布水域也亟待相关部门详细调查。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才能采取更为有效的防范措施。最重要的是,对于擅自引进、繁殖、交易、放生的行为,应制定更为明确的惩罚细则,严惩不贷,形成有效震慑。因为一条鱼抽干一个湖的事儿,不能再发生了!(来源:郴州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戴响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