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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祥福在“两会”提出“一户一房”制、“居者有屋住”方案,引起激烈争议。资料图 |
中评社香港3月19日电/我国应在城镇居民中实行一对夫妻只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政策,每户一套之外的福利性住房,应由政府回购,从而保证“居者有屋住”。
这是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教授针对中国住房难的问题提交的推行“一户一房”的提案主旨。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上述提案一经提出,立即在网上炸了窝——
支持者认为,“一户一房”为穷人着想、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良策,有助于社会公平与和谐……
反对者认为,“一户一房”制是不切合实际的空想。“一户”、“一房”如何界定?甚至有人认为,陈教授的设想违背了宪法精神,否定了市场经济政策,会给社会带来混乱……
有意思的是,在某房地产专业网站所做的一项调查中,被调查的几千人中,支持和反对陈祥福的人数大体持平。
“没想到,我的提案会引起这么大的讨论。不过这样很好,大家都来谈,只要说得有理,我都会认真考虑,以此来完善我的提案。”陈祥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愿以开放的态度面对人们的争论。
“一户一房”并非突发奇想
尽管有人认为“一户一房”的说法简直不着调,但对于陈祥福来说,却是他几十年来跟土地、住房行业打交道过程中一直思考的问题。
按照陈祥福的设计,要推行这套做法,首先,要制定与“一户一房”相关的法律政策及配套规章制度。应根据个人的社会经历、对社会的贡献、年龄、职务职称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社会公认的“面积标准”。
对现有的房子,陈委员建议按照户口或身份证清查。对于拥有两套(或以上)福利性住房的家庭,按商品房重新估价,进行回购。然后,政府将回购房廉价出租给市民。对于不愿回购的,将通过税收等政策加大其持有成本。
陈祥福说,他并不反对发展商品房。但由于土地资源及房屋的不可再生及稀缺性,不应提倡把房子当做投资产品,毕竟还有那么多人租不起、买不起房子。对于持有两套(或以上)商品房的业主,陈祥福表示也要加以限制,要通过法律、政策、税收等加大其持有成本,“让人们感到有两套房子不划算”。
“‘一户一房’制绝不是限制人们的权利,也不反对人们追求更高层次生活。没钱的时候,你可以租廉价房、买微利房,收入水准提高了,自然可以去买档次更高的商品房,但原来的房子你要退出来。”面对反对者关于“一户一房”制违宪、违法的质疑,陈祥福回应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