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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力量来追究金融责任

http://www.CRNTT.com   2008-10-19 09:39:42  


  中评社香港10月19日讯/此次金融风暴特别是有关雷曼兄弟的“迷你债券”事件,显示有些金融从业人员在推销过程中有刻意误导乃至欺诈嫌疑,因此需要司法力量的介入。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题为“司法在金融风暴中的角色 ”的社论,分析司法在此次金融风暴中可以发挥在作用。全文如下:

  在全球一致关注美国八千亿美元救市方案之际,人们也许都疏忽了另一个可能更重要的发展,那就是以司法力量来追究责任。

  由次贷风暴到金融危机,形同金融从业人员利用他人的善意无知而遂行诈欺。政府对此类案件主动究办,藉以弥补监督不良、防患未周之责,遂成了最后的救济。最近,美国在这方面就有了许多举动。

  二○○一年全美第七大企业恩龙公司弊案,造成逾六百亿美元的损失。在恩龙公司持续多年的财务诈欺中,有多家金融机构涉嫌欺瞒股东与投资人,受害的个人与机构多达一百五十万个单位。此案经美国司法部侦控后,终于在最近由联邦地区法院做出和解之仲裁,涉及诈欺的金融机构必须赔偿受害者七十二亿美元。这虽是迟来的正义,但对确保商业伦理、打击诈欺,实有极大的示范作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初次贷风暴蔓延到今天的金融危机,美国司法部从三月份起,就展开“房贷作业专案”调查,它主要是指金融业者以不实资讯,对购屋者及投资人进行房贷及相关衍生性商品之诈欺。由于此类诈欺案可能超过五万件,因而侦办起诉费时,但到六月,至少已查获约一百五十案涉及诈欺,并已逮捕或起诉四百余人。除了这些之外,随着金融危机扩大,大型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已开始对“二房”、雷曼兄弟、AIG等廿四家大型机构展开调查。这方面的调查主要是欲揪出利用不实资讯,对投资人进行诈欺或有无内线交易之情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乃是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有两名避险基金的经理人从事多项诈欺而正式遭到起诉。

  全球金融界密切注意的,乃是联邦调查局是否会对穆迪、标准普尔及惠誉这三大信用评等公司展开司法追究,这三大信评公司,乃是替房贷衍生性商品背书的机构。如果追究起来,可说乃是衍生性商品泛滥成灾的元凶。法国总统沙克吉在去年的G八峰会上即已主张要由联合国犯罪法庭对这三大信评公司展开调查;而美国证管会最近完成内部检讨,也承认这三大信评机构有不可推卸的缺失与责任。这也是全球等着看美国司法机构下一步有何动作的原因。

  在此特地举出美国司法系统的这些动作,乃是在强调,尽管美国财金管理部门近年来在“松绑”的理由下,对金管工作日益废弛失责,因而遂给了不肖金融从业者极大的诈欺空间,使得许多投资人受骗上当。但美国毕竟是个“法治”的社会,因而还是有司法体系出来扮演最后救济者的角色。政府失职的责任,不能推给人民来承担。在这点上,美国的司法终究还是值得敬佩的。

  从美国的司法最后救济,再来看我们自己,就不由得让人伤感,甚至愤怒了。近年来,我们的金管机构和金融体系,由于无能兼无知,对外国的各类衍生性金融商品,包括连动债,完全照单全收。而金融从业人员(即所谓的“理专”)也不明就里地以不实资讯向投资人这种“善意无知的第三者”推销。在这个金融泡沫持续破裂的此刻,遂使得台湾多家金融机构一波波的出现连动债风波,估计受害人已在五万以上,涉及的损失已在数百亿到千亿之间。这种问题在本质上乃是政府金融主管机构未尽责所致,但外国那种“政府失职的责任,不能推给人民来承担”的态度,在我们这里并不存在,遂使得受害者求助无门,得不到应有的救济。

  因此,看着美国司法体系的表现,我们的政府及司法体系又怎能不格外警惕呢?连动债的推销是否涉及诈欺?政府是否应有快速且通案的解决办法?金融体系是否必须负起责任?我们等着看政府的下一步! 

  (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