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 | |
“台独之子”要把“台独之父”拉下水 | |
http://www.CRNTT.com 2008-12-27 10:19:23 |
虽然说“台湾之父”与“台湾之子”曾经“情同父子”,但在二零零四年“总统”选举中,李登辉参加“百万人牵手护台湾”活动,再次为陈水扁的当选立下汗马功劳后,两人的关系就转趋紧张。这可能是“台湾之子”认为自己已经“翅膀丰硬”,无须“台湾之父”仍像教诲小孩子般事事处处管教自己的政务。而且,所欠李登辉的恩,也早已回报。但李登辉仍以为自己是“台湾之父”,继续管教“台湾之子”,因而就爆发了紧张关系。 但即使如此,怎么说陈水扁也犯不着以如此狠辣的手段,告发李登辉洗钱,而要将他拉下水的。究其原因,除了是陈水扁的偏执心态作怪之外,也是要“围魏救赵”,以将李登辉也拖下水,进而将水搅混的方式,转移公众和司法机关的视线,即使未能使自己脱身,也要减轻自己的压力。 实际上,就以陈水扁的狭隘偏执心态而言,他是不甘心两人同为卸任的“民选“总统””,也同是有洗钱嫌行,自己身陷圄囹,而李登辉就却可以逍遥法外的。为此,本月十八日台北地院召开羁押庭,审理特侦组对其“无保释放”的抗告案时,他就声称特侦组指他涉贪十几亿,故而羁押他,但李登辉也涉嫌洗钱十六亿元,却没事,这是专门针对他,不符比例原则。把他那种忿忿不平,自己死了也要拉一个有分量的人垫尸的心态,暴露无遗。这与他曾对特侦组申诉,马英九因涉“特支费案”被判无罪,他涉“国务机要费案”也应是无罪的歪曲“比例原则”的做法,如出一辙。 当然,精于计算的陈水扁,要将李登辉拉下水的真实意图,幷不会这么简单,必定会将该手段的效益放大到最尽。台联党副秘书长刘一德就一针见血的指出,陈水扁告发李登辉用意很明显,除了想制造“天下乌鸦一般黑”的印象外,更想从告发李登辉的案子中获利。这是因为,如果特侦组查到李登辉或身边的人有一些蛛丝马迹,陈水扁可以向支持者解释,都是国民党的政治打压,压制台湾人“总统”;证据就是,身为台湾人的李登辉与陈水扁有事,外省人的蒋介石、蒋经国及马英九就没事,以此做为发动族群抗争的正当性。相反,如果特侦组查不出李登辉有洗钱的事实,陈水扁也可以向“扁迷”或支持者说,司法偏袒李登辉,只办他一个人,诉求司法不公。不论特侦组有没有查出李登辉,陈水扁想可以从中获利,是一刀两刃作法。 其实,陈水扁这样做,还有可能是要将他自己的洗钱案“搞大”,将李登辉的案情加入,使到特侦组和台北地分散精力,顾此失彼,而拖慢庭审的进度。直到二零一二年第十三任“总统”选举开始时,仍未能完成整个司法程序。届时,陈水扁仍可借助“无罪推定”原则,以“无罪”之身再次参加“总统”选举,挑战争取连任的马英九。既是要报当年在台北市长选举中被马英九拉下马的“一箭之仇”,也是要为“台独”势力夺回江山,重图“台独建国”事业。 当然,被陈水扁要拉下水的李登辉,也不是什么好鸟。关于他的“国安”“密账”一事,过去就传得沸沸扬扬,甚至冯沪祥、谢启大还揭发他的太太偷运现金现钞到美国。如果李登辉真的被以“洗钱”入罪,也是罪有应得,父子同狱。这也将是在客观上宣布“台独”的死刑。(作者:富权) |
【 第1页 第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