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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六点:对台政策和理论的重大创新

http://www.CRNTT.com   2009-01-08 00:47:41  


 
  (二)对台论述和政策的重大创新

  作为今后相当长时期主导两岸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六点意见”登高望远,审时度势,在坚持原则的同时,显示出更多的新内涵、新思维、包容性、务实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集中体现出对台论述的重大创新。

  第一,确定台湾问题的性质是“政治对立”

  对台湾问题的正确定性,关系到两岸对话和交往立场的基础,关系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关系到两岸关系发展的方向。关于台湾问题的性质,存在着诸如“制度之争”、“贫富之争”、“民意之争”、“特殊两国”、“吞并与反吞并之争”和“一边一国”等不符合两岸关系现状的观点和主张,干扰和破坏两岸关系的正常发展。大陆也在不同时期和背景下,关于一个中国原则提出过不同的说法,在当时曾经起过重要作用。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阶段的到来,“六点意见”认为,台湾问题的性质,“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也就是说,台湾问题的性质是“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两岸关系现状是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前途是“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的再造,而结束政治对立”。这样的定性,可以在对台湾进行政治定位时,更多地从“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角度进行思考。

  第二,推动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

  在“三通”基本实现后如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如何共同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两岸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和经济合作制度化是必由之路。台湾方面认为,为了避免台湾经济边缘化,两岸需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即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作为两岸经贸合作的基本架构。大陆对于签订类似协定也有相当意愿,有意借鉴港澳和内地签署的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的经验,与台湾也签订类似的协议。其实两岸对于协议名称的歧异并非关键,而在于协定的具体内容。如果“双化”完成,将对两岸经贸关系带来深远影响:两岸经济合作形式实现直接、双向、全面,在人流、物流、资金流等方面都将实现自由流通,两岸经济合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两岸投资实现“双向化”两岸经济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两岸共同利益将进一步增加,进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更加雄厚。

  第三,提出“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

  “六点意见”指出,“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这是大陆首次针对台湾主要社会意识和思潮表达意见,具有特殊的意义。“台湾意识”流行很久,主要表现为开发台湾、爱惜台湾、宣传台湾、不忘故乡和历史等内涵,以往只是一种地域乡土意识。在台湾政治转型过程中,逐渐异化。特别是经过李登辉和陈水扁等的灌输、煽动、扭曲,“台湾意识”几乎成为“台独”的重要社会思想基础,成为“台独”势力敌视、对抗大陆的主要民意基础与手段。从中可以看出,“台湾意识”是长期在历史脉络中自然形成的认同台湾的一种情感,“台独意识”则是要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一种企图。把“台湾意识”和“台独意识”分开,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于广大台湾同胞来说,有一些“台湾意识”是正常的,因而肯定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有利于孤立极小部分的“台独分子”,有利于扩大岛内反独阵营,有利于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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