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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报:请将手机爆炸案件真相公之于众

http://www.CRNTT.com   2009-02-03 09:10:04  


 
  作为资深业内人士,我忍不住闲话几句。在手机爆炸案导致消费者担忧之时,光是教导消费者购买品牌机,帮助不大。现有的几大手机品牌,均发生过电池爆炸事故。作为高档电器品牌的代表和民用锂电池事业开创者,索尼甚至出过锂电池工厂被炸飞的事故,2006年索尼锂电池召回事件波及整个笔记本行业。我不排除可能存在从未出现电池爆炸事故的手机品牌,但那一定不是大品牌,一定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品牌,山寨品牌。那不是因为它的质量好,而是销量太少。

  在手机电池发生爆炸事件新闻中,以“业内人士”身份鼓励消费者购买品牌手机,会造成品牌手机电池一定可靠的错觉,这不亚于谋人钱财害人命。正确的态度是对任何产品都保持警惕心态,例如不要让手机长期靠近要害部位,打手机时尽量用耳机,电池充电时远离易燃物品,锂电池不要长时间充电,也不要等到电池没电再充电,锂电池适合在含电和低温状态下储藏等等,养成相对安全的使用习惯。

  尽管消费者对商品的安全性要承担一定的鉴别责任,但是在锂电池的安全性这个问题上,消费者的鉴别能力比鉴别假钞差了不止一个数量级。既然消费者不能胜任人肉验钞机,更不能胜任人肉电池鉴别机。虽说是电子材料专业毕业生,手机行业资深从业者,我得承认我没有这个能力,更遑论普通消费者。

  虽然制造商不能根绝产品的安全隐患,但这不是制造商免责的理由。正好相反,由制造商承担产品安全事故后果,是最好的制度安排。让制造商承担产品事故后果,制造商积极的选择是努力提高产品安全性,消极地选择是向保险公司购买产品事故险,因为厂商知情权较消费者高,保险费率议价能力强。因此,让制造商承担事故损失,或者让消费者自担损失,优劣显而易见。

  让制造商承担后果,需要公安司法部门一系列后续工作,但是第一步是把案件真相公之于众,把最容易报道的品牌写出来。品牌的作用不仅限于广告宣传,主要是便于传播。在某产品品牌名称不能被自由新闻报道的情况下,品牌不能凸显其质量价值。 

  (作者:细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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