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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水污染事故”,谁来担责?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22 10:53:27 |
今天早晨,江苏省盐城市城西水源遭酚类化合物污染,两家自来水厂关闭,数十万市民饮水受到影响,目前尚未发现有人中毒。据环保部门初步查明,盐城水污染事件是取水口上游一家化工厂偷排污水所致。(2月21日《中国青年报》) 根据资料显示,含酚废水是当今世界上危害大、污染范围较广的工业废水之一,这样的工业废水怎么就排进了饮用水源处?新闻说,一个原因是这家化工厂偷排污水。另一个原因是恰逢盐城前天下大雨,污水就流到了盐城市的水源地,污水顺流而下,流进新洋港,最终导致了盐城历史上罕见的水污染事件。事情很明显,这是一起人为因素引起的污染事故。既然是人为引起,那就应该追究肇事者,失职者,以及监管失职者的责任。事情也很简单,出了这样严重的事故,谁都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谁都要为自己的失职买单,谁都应该承担自己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但很遗憾的一件事情是,出现了这样罕见的水污染事件,给数十万当地市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现在却还没有任何一位责任人站出来主动向公众道歉,主动来承担自己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到目前为止,我们就只知道,责任的主体是这家名为“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的企业,按照当事人的口吻,好像大雨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也不能不说,这俨然已经成了当前很多地方处理突发污染事故的一种潜规则。开始先是以事件过程细节未清楚,所以要成立所谓的调查组来进行调查,然后慢慢的拖延,等公众舆论焦点逐渐转移到其它新的公共事件上去了。再迅速的出台调查意见,迅速的找一两个替罪羊,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在这种过程中,很多人就可以顺利的推卸了自己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逃脱了他们本来应该受到的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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