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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出台背后的故事:三种改变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01 07:36:31 |
例如,根据民间意见,为了进一步突出“企业是食品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法律“移植”了《公司法》的相关内容。 而如何对“小作坊”进行监管,是否该实行监管码制度,出口食品到底该符合进、出口哪一方的规定等问题也是通过征求意见得以明确的。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民众利益,《食品安全法》还强调了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要求“问题企业”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务必首先满足民事赔偿要求,之后再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不仅如此,按照法律规定,对于生产和经营不安全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明显高于其他的违法行为,比如,对经营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除了一般的民事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十倍价款的赔偿。 《食品安全法》重在从法律制度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信春鹰的一句话颇为意味深长,“有一些东西以前我们认为没有安全问题,但是现在知道或者怀疑它可能存在着安全问题。” 立法过程中,吴邦国委员长曾多次表示,制定《食品安全法》是全国人大代表最为关注、代表议案最为集中的立法项目之一,也是这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抓的立法项目。他多次要求要把法律草案修改好、完善好。 “两会”召开前,历经反覆打磨、吸纳民智、汇聚民意的《食品安全法》破茧而出,这是立法机关送给人民的最实在的礼物。 (记者刘轶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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