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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免职”成为问题官员的“假期”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27 07:45:42 |
免职、撤职如果成了问题官员的一个“强制性假期”,那无疑宣告官员问责制的名存实亡。只有让那些违法滥权或平庸无为的官员尝到不负责任的苦果,才会让更多的官员敬业、谦恭、为大众利益而奔忙。 震惊全国的“6•28瓮安事件”发生大半年后,被撤销职务的原县委书记王勤悄悄地“复出”,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当副局长;影响恶劣的“黑砖窑虐童事件”发生后一年多时间,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早已再次担任该县县长助理一职;触目惊心的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发生后两年多时间,多名被撤职的官员重履新职。看来,被撤职官员的“休假期”越来越短,复出的速度越来越快。 公务员职业稳定,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现象,然而,这幷不意味当官就是捧着“金饭碗”,公务员制度的进口要“严”,出口更要“顺”,官员一旦滥权或失职,就失去了民众信任,此时,以制度之力,要求其立刻下台,回归为“一介布衣身份”理所当然。 然而,在有的地方,一些被问责官员甚至未经必要的程序悄悄地“复出”,这实在是个反常现象。久而久之,给人的印象是:官员只要不触犯刑律,犯下再大的错也不会“下岗”,这无疑是当下最不公平的“潜规则”之一。说是“潜规则”而不是“显制度”,是因为没有任何一项法律和章程规定当官可以当一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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