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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 不能只是管治百姓

http://www.CRNTT.com   2009-04-03 10:30:31  


打造服务型政府,首先要转变思维方法。
  中评社北京4月3日讯/《工人日报》今天登出张刃的文章,认为“治民”与“联商”有悖服务型政府定位。作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应该首先从改变政府官员,特别要转变决策者的思维方法与管理理念做起。”文章内容如下:
 
  近日有两条新闻引起舆论关注,而且多有批评。一是湖北某市派警察帮城管执法,二是山东某市发文件要求干部替开发商卖房。这两件事都是政府行为,都没有赢得“叫好”声,反而招致批评。为什么?因为它们有悖服务型政府的定位。

  先看湖北某市。城管工作有难度不假,而且不止一地;公众对城管的批评更多,也不止一时一地。从这个角度讲,人们可以理解当地政府做出上述决定的本义,无非是希望把城管工作做得更好,避免可能发生的冲突。但就实际情况看,在城管执法中,是执法者居于强势而非老百姓“欺负”了城管人员,尽管也有执法者被打的事情发生,但更多的还是城管“收拾”了百姓。现在,再给强势者提供“帮助”,公众当然很难接受。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有依法制暴的强制权力。城管是行政管理机构,虽然也有执法的任务,但幷不具有强制力。那么,警察“帮助“城管意味着什么呢?显然是表明城管工作中有需要警察的情节了。按照这个逻辑,岂不是把城管的工作对象置于被强制、甚至被专政的地位?这样推理,当地政府部门肯定不好接受,而且会很“委屈”,但“警察帮城管”传递的信息却难免给人以这样的印象。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决策者的思维方法和管理理念。如果认为自己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想方设法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就不会作出“派警察帮城管”的决策了。反之,如果认为自己是“管”百姓的,当然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治下”平安,甚至不惜动用警力。两个政府机构分别努力为公众提供各自的服务,与联手“治理”百姓,显然是背道而驰、截然相反的两种结果。

  再看山东某市。房地产开发遇冷,应该由市场依自身的经济规律去调节,本与政府无关。政府要“救市”,也是靠政策调整而非直接插手买卖。该市的做法之所以招致批评,就因为这点,又不止于这点。其背后,即使排除舆论质疑的可能的利益关联,也同样有决策者的思维方法和管理理念问题。

  政府为人民服务,包括社会各阶层,而且应该特别为没有权势、财富不足的大多数普通百姓提供服务。如果偏离了这点,就可能在政策或行动上给少数人“吃偏饭”;如果又十分看重强势阶层,就会作出类似“让公务人员为开发商卖房”而不顾公众感受的荒唐决定。说到底,这种思维的背后,还是“治理百姓”的理念在作怪——为谁服务,由我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在“保增长、扩内需”的形势下,个别地方政府表现出了某种“联商”趋向,甚至有官员公开提出“亲商”、“爱商”、“为商”的口号,很令人怀疑这是否有“官商联手”的“猫腻”,至少有偏离“民生”之嫌。

  我们总是说要“打造服务型政府”,而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作为却与之相去甚远,甚至背道而驰。要改变这种状况,应该首先从改变政府官员,特别要转变决策者的思维方法与管理理念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