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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抢在大陆之前加入世贸政府采购协定

http://www.CRNTT.com   2009-04-21 08:31:37  


 
  台湾当局在顾及保护岛内产业的前提下,曾自一九九三年开始进行的入会案多边及双边协商谈判时,一再拒绝、拖延承诺签署《政府采购协定》。但最后在人会为重的考量之下,为了获取谈判国对手的支持,终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向“GATT”总部表达愿意协商签署新版的《政府采购协定》。其后在谘询整合岛内各机关的意见后,于一九九五年一月正式提出拟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初步承诺清单,开始与相关国家进行协商谈判。台湾当局自表达愿意协商签署《政府采购协定》之后,即以申请加入中经济整体的身份,积极参加“GATT”组织架构下,由新版《政府采购协定》的签署国代表所组成的政府采购临时委员会在日内瓦所召开的各次会议,及附带的国与国双边磋商。该临时委员会在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新版《政府采购协定》正式生效后,正名为“政府采购委员会”。

  据台湾有关机构表示,台湾决定协商签署《政府采购协定》,虽然是受到“入会”情势所逼,但从签署这一协定后台湾所能获得的效益,包括改善岛内政府采购,协助台湾厂商打开外国政府机关长期以来对台湾封闭的政府采购市场,增加政府采购的竞标制度,对岛内各机关及厂商而言,有其正面意义。

  为了协商签署《政府采购协定》,台湾当局已于一九九五年三月,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提出拟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初始承诺清单,并经编定为世界贸易组织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七日第GPA/IC/SPEC/一号文件,供各国政府与台湾当局进行协商谈判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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