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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刺激方案 不必急于出台

http://www.CRNTT.com   2009-04-30 11:21:07  


 
  比居民收入增长更快的是GDP,而比GDP增速更快的是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增速,在某些特定时期,超过GDP增速不一定就不合理,特别在转型时期,这种合理性可能还更充分一些。可是,合理与否的标准,是看财政支出是否更多呈现出公共财政的特征,以及支出的结构是否更加有利于市场配置资源。很遗憾,在财政收入超高速增长的同时,财政没有很好地履行公共财政的义务。除了经济建设费、行政管理费等所占比例过高外,财政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支出严重滞后,已经影响经济健康增长。 

  在经济高速增长时,财政的功能性缺失也能被掩盖,毕竟就业情况还不错,毕竟人们还有收入,虽然不高,但还可以支付一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在经济增速突然下滑,而就业位置又不保的时候,财政的空档,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必要性,一下就突出了。 

  据《福布斯》公布的2009年税收痛苦指数,中国排在第二位,仅次于法国,这多少有些噱头和哗众取宠,有关方面对此已严词驳斥。但也不能不承认,中国企业和居民的总体税负比较高。比如流转税,17%的增值税税率是世界上最高的,还有和增值税捆绑征收的税率更高的消费税;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也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问题在于,只有不多的国家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所得税。同时,已经幷正在酝酿征收的新税还有好几个。 

  税负高,也不是不可理解。欧洲一些国家就是如此。不过,高税收应有较高水平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对应,而这恰是中国财政亟须改进的。所以,在金融危机的当口,政府仍然在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特别值得称道。同时,其他的保险和福利制度改革也应一幷推行。就像大家说的,没有了后顾之忧,老百姓才敢花钱。70多年前,凯恩斯就把这个道理说得很清楚了。常常听一些专家说,要警惕欧洲高福利的弊端在中国重演,比如影响工作积极性,加重财政负担等等。这不免太有些危言耸听和“未雨绸缪”了! 

  所以,在深化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之前,首先要进一步改革财政体制,对积习多年的不甚合理的支出结构,须伤筋动骨式的调整,以给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改革留出足够的资金准备。而在财政体制和某些固有观念没有改变之前,即使有第二轮的刺激资金,可能仍然是扩大产能,而不是增加居民收入,加上资金回报和激励作用的边际效用递减,效果可能没有人们想像的好。 

  还是期待改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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