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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女”之争乃创新之争

http://www.CRNTT.com   2009-07-25 13:32:59  


 
  曾轶可有创新的素质,但她对创新的认识和态度有待改进。有创新的意识、能力和勇气,不怕出错或被指责,走自己的路。这些都是创新者必备的素质,曾轶可具有这样的素质。然而,创新不是肤浅的,不是粗制滥造,不是随心所欲或自由散漫的,它追求严谨和一丝不苟,崇尚不断完善和精益求精,其最高目标是出精品。创新拒绝出含有瑕疵的“次等品”或不成熟的“半成品”。因此创新成功并非易事,需真功夫,而并非曾轶可想像的那么简单。

  对于曾轶可的创新之举,至今褒贬不一。倒是有网民为解决这一纷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即建议曾轶可退居幕后,专攻词曲创作,然后把满意的作品交由唱功好的歌手在舞台上展示,这样便能够通过创新打造出为市场喜爱的、无可争议的精品。

  笔者倒认为,鉴于唱功不佳,曾轶可或可不进入“十强”,但应为她破例设立一个“创新特别奖”,以表彰和弘扬她的创新精神。因为这是全社会当下最需要的一种精神。

  总之,“快女”之争,实质是创新之争。这是有价值的争论,如果将正反两方的创新观点相加,便可构成对创新的完整理解和客观认识。因此,这场创新之争,让人们对创新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帮助人们端正对创新的态度。在激烈的竞争中,创新无疑是成功的法宝,也是成功的捷径,因此创新者应受到保护和鼓励。但创新无捷径可走,它需要人们不怕挫折,不断修正,持之以恒,潜心研究,精益求精,切忌人心浮躁、急功近利。创新需要勇气,更需要有好的结果。只是与众不同,稀奇古怪,并不是我们需要的创新,更不是创新的最终目的,我们需要的是高质量的创新。打造精品、提升竞争力,才是创新的最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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