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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自由”与美国“双重标准”

http://www.CRNTT.com   2010-01-26 11:56:50  


美国在很多事情上采取双重标准,无非是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
  中评社北京1月26日讯/“如果美国真想倡导‘网络自由’,真想将‘不受限制的互联网’作为‘国家商标’,真想让人们看到互联网只有‘公海’没有‘领海’‘,为什么要将服务器终端始终牢牢抓在自己手中?又怎么解释微软高调宣布关闭古巴、伊朗、叙利亚、苏丹、朝鲜五国的MSN服务?”《人民网》今天登出文章“‘网络自由’与美国‘双重标准’”,对美国的行径提出高度质疑。文章内容如下: 
 
  如果想要取得“道义制高点”与“实用主义”的双重功效,拿所谓的“自由”做说辞,恐怕是一个讨巧的选择。 

  日前,在关于“网络自由”的演说中,美国国务卿克林顿四次提及中国,指责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并表示要将“不受限制的互联网访问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 

  克林顿的“网络自由”喊话,可谓独具匠心:我主张“网络自由”,谁敢公然反对?让自己站在自由的对立面? 

  这正是她上台之初即主张的“巧实力”。站在道义制高点,推销“网络自由”,不仅不会像直接干涉别国那么令人反感,还可以将被批评者置于道义低谷,让其有理也显得没理。 

  然而,如果道义制高点缺乏现实支撑,难免最终踩空。就拿谷歌被攻击来说,美国在呼吁中国彻底调查前,是否也调查一下本国黑客的攻击问题:不久前,最大中文搜索引擎百度被攻击,其域名注册服务商就在美国。 

  再看看美国的“网络自由”:为了抵制网络色情,美国《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规定所有公共网络资源必须安装色情过滤软件;为了应对威胁,美国国防部专门创建了网络战司令部;在“9.11”事件后,美国出台的《爱国者法》,明确规定警察机关有权搜索公民的电话、电子邮件通讯记录;在美国很多地区,经常播放拉登讲话的“半岛”电视台及其网站是被过滤的,因为它们“伤害美国人民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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