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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大最终分配结果中居民收入占比

http://www.CRNTT.com   2010-04-26 09:00:41  


  中评社北京4月26日讯/国民收入分配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华夏时报》发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文章指出,在近年的相关研究中,多数人认同的结论是:近十年来中国政府和企业部门分配份额呈现双增加态势,而居民部门的分配份额则有所下降。然而,围绕这一结论,媒体和学术界出现了一些忽视中国与国际统计口径可比性、混淆初次和二次分配的舆论观点,夸大中国居民收入占比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这不利于正确引导规范国民收入分配秩序、客观公正地考虑财政集中度的优化问题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比如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中居民所得的占比,是国民收入的70%以上,中国却只有不到50%,就是因为政府在“蛋糕切分”中拿得太多了。但其实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40%以上,发达国家中的福利国家更高达50%左右的水平。显然,把不同参照系、不同口径、不同分配层次的数据放在一起,只会引起认识的混乱。 

  如果参考以往文献的研究方法,并以最近的国内和国际统计资料为依据,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出发,通过收入法、资金流量表核算两种方法,说明中国近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趋势,并着重以基本可比的统计口径进行国际比较,或可有依据地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中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如何,二是中国与其他国家比较,差别究竟在哪里。 

  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收入占比处国际中等偏上 

  文章称,按照收入法核算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是比较常见的方式。对于收入法的核算口径,在企业部门的划分上国内口径和国际口径存在一定差异。国内统计时,企业部门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收入具体包含两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而国际口径则划分为营业盈余和混合收入两部分。其中,混合收入指居民所拥有的非公司组织形式的企业形成的营业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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