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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一个人该如何“聚众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10-06-30 12:20:00  


 
  下树即被抓

  但仅隔数小时,事件进展急转直下。陈茂国下树的当天下午,即被当地警方带走,幷于11月19日被刑拘,涉嫌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8日18时左右,三爸正在我家吃晚饭,突然来了十来个没有穿警服的人,他们把他按倒在地后,拖上一辆面包车就开走了。”陈茂国的侄女陈海燕说。

  19日上午,当地派出所电话通知陈茂国家人,经奉节县有关部门核实,陈茂国被刑拘。《拘留通知书》上面注明,陈茂国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该局于11月19日1时刑拘,现羁押在奉节县看守所。

  此后陈茂国再未与家人见面,家人称,政府补偿80万元的账户也处于冻结状态。

  陈家觉得受到了政府的欺骗,其妻沈正兰说,除了补偿资金,“下树后不抓他”亦是当初陈茂国与政府谈判终止“鸟人”生活,从公众关注中消失的条件。

  沈玉兰转引奉节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罗启辉的话称:“他曾在大会上当众保证,下树后不会对陈茂国采取强制措施,不会抓他。”

  但罗启辉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对此不置可否,未回答记者提问。

  政府“变脸”

  现时,陈茂国曾经搭建的树窝,和新城的建设指挥部,相距不过百米。站在指挥部三楼的天台,便可望见“鸟人”曾经住过3个月的地方。如今,人树两不在。

  “陈茂国一家的赔偿要求,始终与政府的标准差异太大。”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说,不抓他,是在他下树前一个多月说的。但是后来,陈茂国上树的性质演变——有人来,他就拿喇叭喊“冤”,一再漫天要价,他的儿子也曾威胁过指挥部负责人。

  在一份由奉节宣传部提供的情况说明上,如此评价陈茂国的作为——为把事情搞大,达到向政府漫天要价的目的,奉节县朱衣镇的陈茂国带上农药和刀具,爬上一棵高约8米的桉树上蜗居,同时用高音喇叭“号召”当地群众抵触拆迁,阻碍高速公路建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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