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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瑞光台湾行 意欲两岸“不和”

http://www.CRNTT.com   2010-07-02 10:12:27  


 
  但在笔者看来,这一结论至少还是证据不足,首先,马英九本人从来没有明言有这样的“顺序论述”,纯粹靠推理来演绎马英九的话是缺乏逻辑依据的,不足为凭。其次,台湾“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在6月5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从法律面看,WTO确实并未规定,台湾要跟中国大陆签ECFA之后才能与其他WTO成员签FTA,换言之,两者之间并无先后问题。罗智强只是很谨慎地表示,这“可以减少阻力”--这就是问题症结所在。对待“阻力”怎么办?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设法化解、减少这一“阻力”,二是“与阻力迎头相撞”。在笔者看来,薄瑞光的“任何会员间都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权利,不见得一定跟ECFA有关,也不需要经过中国的同意”就是主张“迎头相撞”,而且还主张台湾先同亚洲其他国家签,这更无异于唆使台湾“火中取栗”,真把台湾当“冤大头”了。说白了,这就是薄瑞光放置的“导火索”,薄瑞光明明知道台湾与其他国家签署FTA有难度、“有阻力”,明明知道两岸在这一问题上有原则性分歧,在一系列问题尚未妥善处理好之前就怂恿台湾“霸王硬上弓”,这显然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有意让马英九“吃药”,最起码一点,这也不符合两岸“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共识,因此,这明摆着就是在寻机制造两岸的“不和”,一旦两岸不和,那就是美国的机遇,至于后面是什么,这是任何人“用膝盖也能想明白”的。难怪有台湾网友在网上留言:有种你美国首先同台湾签FTA,否则就是lipservice(说说而已)。

  第四、由此联想到美国的对台军售问题。笔者在拙文《尊重中国核心利益美国须“三戒”》中对美国对台军售作过如下评述:“据笔者根据相关档的统计,从1979年7月到2010年1月,美国一共向台湾出售各类军火达54次,总金额高达664.2亿美元。笔者不知道美国在‘817’公报中的承诺是认真的呢,还是本来就是准备‘忽悠’中国人的?……在今天两岸关系正在进入历史性的和平与发展的新阶段之际,和平不需要战争,发展不需要武器,但美国还悍然向台湾出售高达64亿美元的军火,这除了说明美国假借这个假议题为本国军火工业集团攫取最大的利益外,还是不是透露了美国心里深处‘唯恐两岸不乱’的阴暗心理呢?”打开天窗说亮话,这就是美国要在两岸之间打进的“楔子”,两岸不和,最大的获利者就是美国,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最后,笔者感到滑稽的是薄瑞光四处探听两岸ECFA的进程,简言之,在笔者看来,薄瑞光的探听用意有四:1)是否对美国有利;2)是否会压缩美国在两岸的空间;3)是否会增加台湾将来同美国谈判的筹码;4)两岸经济交往的机制化对未来“政治对话”的影响。薄瑞光用心良苦,足以令当年蒋干叹为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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