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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星、港 廉政要能取信于民

http://www.CRNTT.com   2010-07-21 10:59:48  


  中评社台北7月21日讯/“中央”警察大学教授陈明传今天在《联合报》发表文章“借鉴星、港----廉政要能取信于民”。作者表示:“马英九昨天亲自宣布在‘法务部’下成立廉政署。作者以多年研究香港、新加坡及欧美等国廉政管理之心得,并盱衡台湾‘法务部’政风工作之现况发展,深觉台湾成立廉政署,宜注意下述三点关键因素:”

  首先,廉政调查方面:台湾现有之政风系统,其查处人力及机动性不足,产生不了威吓效果。香港廉政公署在其行动组之中更增设快速反应小组,为相当成功之案例。故台湾廉政署似宜规划于北、中、南、花、东各设立廉政调查处,以便提升廉政管理之效能。

  另将“调查局”之贪渎防制任务,完整回归并整合至廉政署的工作中,以达到事权统一权责相符、政府分工明确及提升廉政管理绩效的三重效果。并应研议比照香港订定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或新加坡法律规范的“公务员每年申报的无负债报告”(其理念乃负债之公务员亦受金钱诱惑)及“公务员财产申报”等责任。

  其次,廉政预防方面:现在政府各机关中政风机构人员之设置,为台湾政风制度之特色。廉政署可比照香港廉政公署,结合每一机关业务之特性,更积极主动的共同策划与全方位的推出业务执行之标准作业程序,以便提供公务人员及民众均知所遵循之行政规范,达到工作透明化及提升为民服务之效率。尤其是为民众所垢病最多,及最容易衍生贪渎之各种单位或各类相关业务,更应促其推展此标准作业程序之制度与透明化。因为根据相关研究,发现廉政管理最有效的预防策略之一,即为组织文化、伦理与工作价值的建立,与能将其真正落实至每一员工工作流程与内心之中。

  另外,亦要在各机关在职训练课程中,加入廉政管理与理念之新课程;并如香港廉政公署一般,教学方法以主题双向讨论之方式为之,而不只是传统单向之讲授方式。至于将廉能之文化、价值与概念,编入民众教育课程中,亦为廉政预防甚为基础及植根的策略之一。另亦可设计一套廉政管理之预测统计公式或机制功能,以便能预知问题产生最可能之人、时、地、事,而早一刻启动预防措施。

  第三,廉政服务与倡廉方面:民众之廉政申诉案件,必须如新加波之贪污“调查局”及香港廉政公署的制度一般,剑及履及的结案,以便取信于民。故除了证人保护制度之确立外,办案之“期限管制”,最能够给民众一个最直接与快速的回应。这也是新加坡和香港廉政管理深获民众信任与支持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另外,亦可将廉能之风气与价值观念,推广至民间单位、或接受民间申请,为民间企业提供计划、谘询与服务,如此可移风易俗,并对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