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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救人“求表扬”无可厚非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03 10:10:49 |
施恩图报有利于道德的普及 求回报的“私心”不应该被压制 私并非坏的原因,私只有在侵犯了别人的时候才成为坏。真正坏的是侵犯别人的私,把自己的私凌架于别人之上。道德并不否认私心,社会上很多坏现象,并非追求自己的私造成,而是侵犯别人的私的缘故。在中国社会宣扬的一些“精神”中,要求每个人克制自己的各种欲望,把私心看成罪恶的根源,一个讲道德的人必然无私。但“私心”其实才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而这种动力是来源于个人对利益的无限追求的。 “施恩不图报”远离了人性 一时兴起、跟风作秀、虚情假意的付出并打着爱心奉献的名义,这些只能是短期行为。不然,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就不仅仅是个例,而应该是满大街都是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实际出发,先正视人性的自立,才是正理。但建国后对无私奉献精神的弘扬,宣扬“不为名,不为利,做无名英雄”。殊不知,这对于弘扬善举是极其不利,也远离了人的本性。从内心来说,很少有人能够高尚到做了好事讨厌让人知道的境界,施善举就应当有所回报,至少应当得到社会的认可。惟其如此,才会有更多的善举涌现。 高尚存在于互利中,而不仅存于无私中 有良好道德的社会从来不是用道德教化完成的,而是用一种比较接近人性,真实的、客观的、易于操作的道德精神去指引。比如,我们教育孩子要乐于助人,不是要教育他要乐于无私助人,而是要告诉他,这么做是因为自己或自己的亲人也有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告诉他这是个人良好素质的体现。事实上,高尚存在于互利中,而不仅存在于无私中。只有互利的高尚,才能持久,而那些宗教狂热式的“无私奉献”只会昙花一现。 结 语 《镜花缘》里的君子国有这样一个故事,买方要多出钱,卖的要少收钱,两人发生争执,无法达到均衡。最后来一个乞丐说你们两个把钱给我得了,结果两个人买卖做成了。这个乞丐不是无私的,是有私的,所以整件事情最后靠“有私”达成了。 事实上,一方面施恩者图报无可厚非,另一方面整个社会也应该主动给施恩者更多的回报,是否“低调”不应成为评判道德高尚与否的标准。况且私心本身并没有优劣,有私心也并不意味着道德低下。如果一个社会道德缺失,这肯定不是私心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 (来源:网易评论《另一面》2010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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