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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与陈光标 慈善模式有何不同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07 10:40:50 |
※财务约束力的不同 巴菲特:毕马威审计的财务报告 打开盖茨基金会的网站,可以找到由会计事务所毕马威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活动报告。收入包括投资了哪些债券,获益多少,免税多少等;支出包括各项慈善项目的花费、行政管理费用、纳税(这一项其实是负的,因为慈善是要免税还有优惠)。可以说来的每一分钱和去的每一分钱都有据可查。 陈光标:主要依靠口述 陈光标的慈善支出,主要依靠他自己的介绍和媒体报道、以及公司网站上登出的部分单据。由此就出现了表述前后不一,报道互相矛盾,金额无据可查的问题。登出的单据由于没有审计,也被人指出“捐给了不同的省份,但是最后收款收据签字人的笔迹都是类似的”之类的问题。当然这并不能说明捐赠真的就名不符实,而是缺乏精细化运作的慈善,在财务上难免混乱。 ※对慈善项目的产权不同 巴菲特:不拥有产权 盖茨基金会可能拿巴菲特的钱捐建一座图书馆,但是不管是巴菲特还是盖茨基金会不可能成为这座图书馆的所有者。基金会也可能奖励一项创新项目,但是不代表这个项目就会成为基金会的。 陈光标:对一些项目拥有产权 陈光标在老家泗洪捐赠的老年活动中心和农贸市场,产权所有人分别是他自己和他的弟弟陈景标,然后据说免费或者补贴给他人使用。2009年1月,陈光标捐资1.3亿元在南京捐建防灾减灾培训中心(左图),免费为大中小学生、民兵预备役人群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共,培训费用全免。不过楼里办公的是陈光标公司的团队,有公司的荣誉室等,这座大楼是捐出去之后又租来使用,还是陈光标本身就拥有产权? 结 语:本专题旨在介绍两种不同的慈善模式,没有任何褒贬之意。 (腾讯评论《今日话题》2010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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