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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拆迁事件中,有一个细节不可忽略

http://www.CRNTT.com   2010-09-21 09:27:13  


 
  拆迁问题的要害,最重要的是双方并没有一个合理的博弈机制,而地方政府在拆迁问题上有大利存在,手中又掌握着几乎所有的资源,一旦他们想做什么,几乎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之抗衡,这才是屡屡出现强拆悲剧上演的根源。

  也就是在此事初步的解决结果出来、当事官员受到处罚的同时,千呼万唤尚难产的新《拆迁条例》的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由国务院法制办主持召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为拆迁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已经引发了更多的重视,停摆多时的新《拆迁条例》终于又开始了制订的流程。

  但从目前所透露出的新《拆迁条例》来看,这种能够形成拆迁与被拆迁之间博弈的机制还是没有成型的迹象,而是依然纠缠于公共利益、先补偿后拆迁等细节问题,对于司法本身的介入以及相关机构独立裁判的权力,都没有真正予以说明。这当然是因为这个条例本身不具备合适的法律效力,但如此一来的话,即使规定了诸如“先补后拆”的顺序,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拆迁的冲动。

  而这种冲动加上利益的攫取,最终会让新《拆迁条例》成为一纸空文。因为拆迁之事已经不是一个条例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从根本的土地、财产所有制,以及司法裁判领域的独立裁判权入手才能解决,甚至可以牵涉到地方官员的任免制度,单单从程序入手的做法,不会产生很大的效果。

  所以,就目前来看,一个事件的初步解决固然可以视为民意以及新型传播方式的胜利,甚至向这种现象最终的解决前进了一步,但这一步之后应该如何走,可能是所有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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