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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应优先考虑还富于民

http://www.CRNTT.com   2010-10-17 08:19:25  


 
  国有企业利润增长较快。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1~8月国有企业 (包括中央管理企业和部门所属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2644.7亿元,同比增长46.7%。但一直以来国企红利却很少进入社保。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只有15亿元和社会保障类支出相关,数目少得可怜。

  在“十二五”期间,如果国企分红能更多地进入社保体系,对改善中国收入分配问题将犹如雪中送炭。简单推算:“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分别为1.1万亿元、1.62万亿元、1.18万亿元、1.34万亿元、1.89万亿元(预计)。那么“十二五”期间,假设国企每年有2万亿元的收入,对其征收20%的红利,投入到社保,未来五年时间投入社保的基金就将达到2万亿元。

  另外,银行也应将部分利润还给民众。

  2009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税后利润6684亿元。我们看到,一方面是国有银行资产大幅膨胀,利润年年攀升;而另一方面,自今年2月以来,中国CPI再次超过1年期存款利率,使中国进入了负利率时代。这是近十年来,中国第三次进入负利率时代。

  面对较高的物价水平,负利率的出现,使得居民存款蒙受损失。“十一五”期间,中国经历了两次较长的负利率阶段——2006年底到2008年10月、2010年2月至今,预计“十一五”期间,仅由于负利率一项,就造成居民利息收入损失近6223亿元。而如果负利率情况仍然持续,那么伴随着居民储蓄额的持续增长,将有更多的居民收入产生损失,最坏的情况将有可能达到2万亿元。因此,在“十二五”初期,应在适当的时机选择非对称加息,提高居民存款利率,并不低于当时的物价水平,就能够真正做到还富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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